普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汇报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普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汇报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确保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普洱市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及时沟通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近日,普洱市司法局局长孙熙凯带领副局长陈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洱市正元公证处负责人到省司法厅,向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汇报普洱市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普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汇报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汇报会上,孙熙凯局长简要汇报了普洱市公证行业现状、推进合作制公证试点摸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请求省厅给予支持的事项等。听取汇报后,赵祖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普洱市近年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目前普洱的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已经全部改为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公证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但行业服务不够平衡,综合实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他强调,推进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司法行政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普洱市公证事业的发展,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省厅全力支持普洱市开展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对下一步如何抓好试点工作,赵副厅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把设立关,统筹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和外部条件等因素,高标准选好试点公证机构,帮助其协调理顺各种关系,确保试点工作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自始在高起点上规范运行。二是要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纪律,做好由现有公证机构改制为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国有资产界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因此普洱市司法局党委要高度重视,要坚持一手抓改革落实、一手抓队伍管理,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试点,确保涉改的干部职工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普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汇报公证机构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此期间,汇报组一行还先后到昆明市中衡公证处、红河州和信公证处进行了考察学习。


作者:罗健 文/图

编辑:李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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