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省级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全省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省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项目。申报项目应是与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院校同我省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研发转化、专利技术转让和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的合作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要求,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固定场所、有一定规模、有承担项目能力。申请资金的企业应为我省注册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有科技研发转化、科技创新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吸收能力。选报项目应为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传统产业(医药、化工)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科技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据悉,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项目由当地发展改革委(局)(石家庄、邯郸市投促局)负责申报;雄安新区项目由雄安新区改发局负责申报。省直项目申报需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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