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糾紛:調解執行“一站式”了結

4月24日,武岡法院通過四個多月的多方調解,成功調解起一起農村相鄰糾紛並現場監督執行完畢調解協議中有關拆除一方妨礙他人採光部分的建築,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把矛盾化解在當地。

相鄰糾紛:調解執行“一站式”了結

在糾紛現場做調解工作

該案的原、被告雙方本是關係比較融洽的鄰居,兩人的房屋一前一後坐落,被告新修房子的地勢比原告的高。後原告為了方便進出,在自己屋前、靠原告屋後牆加修高2m的堡坎,其後,被告又在平齊堡坎邊的地方加建了廚房,原告的房屋本來與堡坎之間的距離非常近,被告加修了堡坎後,原告房屋的採光就受到了影響,被告的廚房建成後,原告房屋靠被告廚房一側的採光受到的影響進一步加劇。原、被告因此鬧起了矛盾,雙方天天不分白天、黑夜互相對罵,並扣著對方的農用物件互不歸還。原、被告所在村村委會雖上門進行過調解,卻無功而返。隨後,原告譚某某將被告劉某某及其妻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拆除被告擅自修建的廚房和加修的堡坎,恢復其自留地原狀,並賠償其其他財產損失。

相鄰糾紛:調解執行“一站式”了結

與被告方確認拆除建築物長度

相鄰糾紛:調解執行“一站式”了結

在現場監督指導執行

該案承辦法官肖錫林經與雙方溝通和現場查看,瞭解到該案事實清楚,要判決很簡單,但是判決不能平息矛盾,判決生效後執行也會有很大的阻力,於是他決定調解。每次上門調解,原、被告雙方都爭得不可開交,肖錫林不厭其煩地安撫、耐心細緻地做雙方的工作,逐一打消雙方的顧慮。儘管每次上門調解都從上午持續到天黑,但雙方在肖錫林的引導下,慢慢地朝雙方利益最大化方向靠攏,4月24日,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同時在肖錫林在場監督下,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執行。

相鄰糾紛:調解執行“一站式”了結

將建築物影響採光部分牆面拆除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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