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376435577524
原油宝客户与芝交所毫无半毛关系,原油宝客户起诉芝交所?真是莫名其妙。中国银行可以起诉,但只是胡搅,赌博输了起诉对方,不怕被笑话呀?人家芝交所早就告诉你可以跌至负数,明摆着芝交所要下套了,你不是早点平仓清盘,还觉不着稀稀,中国银行你没脑子呀?
中国银行这次是被人家玩死的,临收盘,几分种之内,一下打到负37美元的。人家是算好中行的保证金帐户资金被打到负37就爆仓,所以就打到了负37。如果中行保证金帐户资金可以坚持到负100,那这次5月合约必定会打到负101。中行跟本来不及在保证金帐户上注资。总之是必死的。还有,不要老是喊着去拉油,中行爆仓了,已经出局了,哪来的油去拉?所有喊拉油的都是缺失期货方面知识的人。
原油宝是中行的产品,原油宝客户在中行平台上交易,并未参于芝交所交易啊。中行作为做市商,是中行以自有资金和其自己所持有的原油合约与原油宝客户进行交易,且原油宝没有杠杆。原油宝客户最多也就是所持原油宝的保证金遭受损失。怎么可能是倒欠的?中国银行的"原油宝"作为理产品推给客户,在这次事件中,中行要追缴客户超过保证金的欠款,属无懒行为。
"原油宝"客户根本没参于芝交所石油期货交易,你中行在芝交所钻了别人的套,损失惨重,那是你中行的事。懒到"原油宝“客户头上,一点道理都没有。
从这次事件中可以看出,中行根本就是缺失期货交易方面的能力,不适合参于国际期货交易,早点罢手了吧。还有,面对这种可以跌至负数的期货,建议国内所有机构都尽早退出为妙。理论上期货是用于套期保值,但是,一旦可以跌至负数,那末套期保值也不存在了。期货可以投机,但在这种情况下,期货交易变成了纯碎的投机,投资成了不可能。再次呼吁国内所有机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等机构立即退出这类可以跌至负数的期货交易。
红尘老四
1、可行,依据合同法,公平,自愿,是双方最初本意的真实表达,不能有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2、合同变更要经双方同意,一方私自改变合同内容,新合同无效!
3、交易所要改变游戏规则,在改变之日前,签订的,继续使用原规则,改变之日后签到的,适用新规则(应设3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让投资者读懂新规则),改变规则当事人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4、支持积极,起诉芝交所,赔偿中方散户,中行,3倍损失!
中铁科华建工教育在线
这纯属是无稽之谈,首先要分清三者的关系,国内投资者与中行之间有协议,中行与外盘之间有协议,这两个协议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原油宝在国内执行的是理财标准,没有杠杆,但执行期货原则,中行在外盘执行期货原则且带杠杆。投资者与中行的纠葛是亏损完了保证金账户就不应该再亏损。投资者可能忽略了一个问题,当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资金大于维持保证金才能进行第二天的交易,如果少于维持保证金且不能补交保证金就会强制平仓,按照当日收盘价结算,亏损要在保证金账户扣除,不够自然去保证金外户扣了。
由于原油市场低迷,期货市场更改了规则,所以出现负油价,也就是运输成本大于原油本身的价值,在邻近交割期更改规则,这也许是交易所针对中行做多的猎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中行和交易所的纠纷,跟原油宝用户没有关系。
这就变相的成了三角债,如果动用国家力量找回负油价产生的损失,国内投资者就会的的弥补,如果找不回损失,只能按照国内规则执行,况且银行也鼓励大家通过法律维护投资者自身利益,也就是释放了暂不赔偿投资客户损失的信号。
联合起诉是不可能的,去哪起诉啊?这种情况只能是对内按照正常规则结算,对外积极的追讨,至于交易所能不能把吃进去的肉再吐出来就要看国家的实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