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韩等10个国家儿童性侵法律,韩国最严厉,印度2018年才立法

面对儿童正在遭受的伤害,全世界都在努力着!

丨丨 各国关于儿童性侵的法律法规

儿童性侵害问题是全球普遍性社会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在防范儿童遭性侵、处罚性侵儿童罪犯方面,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管制方法各不相同,甚至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也会不同。

美国:公布个人信息、GPS监控装置、无期或死刑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甚至,有的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而且,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 

1996年《梅根法案》规定: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等罪犯被释放后必给予以备案存档。迄今为止,美国五十个州均已拥有自己的“梅根法”。

2004年国会又通过了《梅根法案》的修正案,要求性侵儿童的罪犯在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和电子追踪器,并规定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2005年,佛罗里达州通过《杰西卡法案》性侵14岁以下儿童,最低刑期为25年,最高无期或死刑。不得假释,不得担保。前科犯必须终生佩戴 GPS 监控装置,每6个月回警局报告一次,并且禁止接近学校600米以内。目前,这个法案已被美国超过40个州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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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西卡(上);梅根(下)


英国:犯罪记录可全国联网查、终身监禁

英国是最早针对儿童权益进行立法的现代国家。

2002年建立“揭露与阻挡服务”档案系统,将原先分别掌握在各地警方手中的犯罪记录形成了全国联网,与孩子有关职业的企业在聘用新人时可查询其是否存在犯罪记录。

2003年《性侵犯法案》对儿童性犯罪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强奸”或“性侵”13岁以下儿童的,经公诉程序定罪将处以终生监禁

2011年《萨拉法案》“性侵儿童者信息披露计划”终于在英国范围内实施。父母或监护人有权向警方了解,有对儿童性犯罪案底的人是否会接触到自己的孩子,警方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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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佩恩

德国:非身体接触也属于儿童性侵

法律对于性侵儿童的定义极为严厉,不仅指成人与儿童身体私密部位发生直接接触,非身体接触的行为同样属于儿童性侵范畴,如向孩子裸露性器官,展示或者与其一起观看黄书、黄片,拍摄和传播儿童黄片等。

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成年人或青少年,对未满14岁的儿童有上述行为,无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侵,要受到刑法制裁。而德国刑法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实施性侵的犯罪分子处以半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十分严重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监禁。


法国: 有期徒刑、罚款

根据法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法国惩治包括强奸、强制猥亵、非强制猥亵、引诱以及性旅游等五种类型性侵15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并针对不同危害程度,配置了

最高20年的有期徒刑和15万欧元罚金的严厉刑罚。

法国还根据性侵儿童案的案发特点特别规定,对于发生在学校或学术机构内的,或者远程传播与未成年人性行为内容的以及与受害人有亲属关系或从属关系的,进一步加重刑罚处置力度


瑞士: 监禁、无诉讼时限

《瑞士联邦刑法典》第187条第4款规定:“行为人误认为儿童已满16岁,如果行为人慎重行事是能够避免此等错误的,处监禁刑。”

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新法律规定,对不满12岁儿童进行性侵或者色情犯罪的诉讼,将不再有时限约束,他们可以随时将犯罪者绳之以法,让受害儿童永远都有开口的机会。


俄罗斯: 终身监禁、化学阉割、禁止缓刑

2012年,时任俄罗斯总统的梅德韦杰夫签署对娈童癖惯犯实施终身监禁和化学阉割的法律,禁止对性侵14岁以下儿童的罪犯进行缓刑判决


韩国:电子脚铐、化学阉割、公开个人信息、无期徒刑、一对一监视

自2008年起实行电子脚铐制度,性犯罪惯犯、对未满13岁儿童实施性犯罪者等出狱后要戴上电子脚铐,便于警方掌握其动向。

2010年,韩国国会通过了“化学阉割法案”,19岁以上的儿童性犯罪者将被化学阉割。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

自2010年1月1日起,20岁以上成年人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阅性侵未成年人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照片、犯罪内容等个人信息。此后又追加一系列规定,禁止性侵者接近受害儿童住家、学校等。

2011年“熔炉法”规定,对残障及13岁以下儿童作性暴行罪犯追诉期限的规定将被取消,对侵害残障及儿童者,刑罚将加重可至终生监禁,如罪犯为教育或福利机构有关人员,刑罚将再加重

从2013年开始,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强奸犯罪最高刑期进一步升级到无期徒刑,同时不得假释,这在已经实际废除死刑的韩国来说已经是最高刑罚。

2019年“赵斗顺法”法案,针对曾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并具有再犯危险的罪犯,在其出狱后,将有专人进行一对一24小时监视观察,为期至少半年。

同时,韩国永久禁止有性犯罪记录的外国人入境,已经在韩国国内的,将被强行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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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熔炉》和《素媛》

日本:严打“向儿童买春”

日本《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只要与未满13岁的儿童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强奸罪。

《日本儿童福利法》规定,让18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淫乱行为的人将面临处罚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亦或两项并罚。

《儿童买春与儿童色情禁止法》规定,以支付报酬或约定支付的形式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行为或对其猥亵都将被视作“儿童买春”行为,对这种行为的处罚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0万日元以下罚款,也可能是两项并罚。也就是说,在日本只要有成年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淫乱行为,不管存不存在金钱往来,都将面临刑事处罚


印度:最高死刑

2018年12月,通过了

《保护儿童免受性侵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21种类型的对18岁以下儿童实施严重性侵犯的人最高将被判处死刑。修正案还作出规定,以任何方式对儿童使用激素等化学物质以使其早日达到性成熟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

美英日韩等10个国家儿童性侵法律,韩国最严厉,印度2018年才立法

美英日韩等10个国家儿童性侵法律,韩国最严厉,印度2018年才立法

中国:

最高死刑

儿童性侵案件判决较多参考刑法中与强奸、猥亵相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除了法律法规,各个国家也重视如何防范儿童遭受性侵。


丨丨各国预防儿童性侵的措施

美国: 在公共教育系统也不断强调普及防性侵知识,每个孩子在入园、入学的时候校方都会给一个书面材料,其中就有涉及这方面的知识。与此同时,校方对于老师等教育工作者的规范更为严格,甚至明令老师不能跟学生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英国: 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遭非礼的儿童往往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他们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德国: 重视如何防范儿童遭受性侵,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政府和民间组织发起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幼儿园与学校的启蒙教育和家长对幼童的教育。德国联邦刑事警察局就曾携手州级警方和民间受害人协会,一同发起了预防儿童性侵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进一步引起社会各方对儿童遭性侵的关注,让父母、监护人,和每一位成年人,包括老师、教练、邻居和朋友,都具备一定的预防儿童遭性侵的常识,共同来保护未成年人,同时,政府也鼓励受害人提出上诉,用法律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

瑞士: 儿童保护协会

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这项活动的教育对象除小学生外,还包括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英日韩等10个国家儿童性侵法律,韩国最严厉,印度2018年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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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法律法规和教育宣传方面都还不够完善,需要加油。

虽然前路很艰难,但有路可走,终能看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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