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核心提示

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對符合告知承諾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法定時限分別由60、3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

近日,記者獲悉,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於實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提升營商環境的通知》,明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實施範圍、工作程序等,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

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辦理時限由60天壓縮至2天

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據悉,此次告知承諾制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實施。具體實施對象為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製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共涉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17大類44小類行業。

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遂寧市納入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的項目名錄(點擊查看大圖)

《通知》最大的亮點是辦理時限:對符合告知承諾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法定時限分別由60、30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

《通知》明確了辦理程序:對於選擇告知承諾制審批的申請人,由審批部門告知所需事項;申請人必須簽署承諾書,對願意承擔不實承諾和違反承諾的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確認和承諾;審批部門對承諾書、環評文件等要件進行形式和規範性審查;審批部門將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在官網公示,公示時間報告書不少於10個工作日,報告表不少於5個工作日。

除壓縮辦理時限和辦理程序外,《通知》還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情形進行了明確:位於生態保護紅線、各類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項目,以及審批後發生重大變動重新報批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列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以及三個配套文件規定的限期整改名單或者“黑名單”的編制單位、編制人員編制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選線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強化保障措施確保落實落地

為更好實施告知承諾制,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告知承諾制落地落實。

強化宣傳引導。明確告知審批事項法規政策依據,准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需要申請人遞交材料的名稱、方式和期限,申請人作出承諾的法律效力,作出不實承諾和違反承諾的法律後果,以及認為應當告知的其他內容。做好服務幫扶。加強溝通協調,在汙染和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前介入、精準指導;對復工復產重點項目、生豬規模化養殖等項目,採取拉條掛賬方式,主動做好環評審批服務。在疫情防控期間開闢“綠色通道”加強服務保障,指導協調解決好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通過“互聯網+政務系統”等方式辦理,減少見面次數,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審批後技術審核。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項目,審批部門原則上應在印發環評批覆文件後1個月內,完成對申請人承諾內容是否屬實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是否規範的進行技術複核。複核中發現不符合告知承諾制審批條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存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因批覆文件被撤銷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建設單位和環評機構自行承擔。依法撤銷審批決定的項目不得再進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管理。技術複核中發現環評文件存在重大漏項或弄虛作假等質量問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2019年)第9號令)等規定,對環評編制單位以及編制人員予以處罰,並納入信用管理。加強執法和信息公開。將告知承諾制審批項目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環境執法範圍,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承諾事項。對建設單位虛假承諾或不落實承諾內容的,或者存在其他環保違法違規情形的,依法進行查處,並記入誠信檔案。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法查處失信企業,對守法企業減少現場執法監管頻次。

告知承諾制自《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則上到2020年9月底止,根據形勢需要可適當延長。如本通知行之有效、得到廣泛認可,可固化形成長效機制。通知執行期間,若中、省有新的相關法律法規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有調整、或者出臺相關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

來源:全媒體記者 田麗丹

編輯:張霽雯 王 瑞

責編:林 敏

審核:冉啟香

複審:週一帆

監製:杜 波

更便捷!遂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將壓縮至2個工作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