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馬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野馬電池)主要從事鋅錳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主要產品包括鹼性電池和碳性電池,以出口銷售為主。2018年2月,野馬電池開始接受光大證券的上市輔導,擬衝擊上交所主板。
從經營業績看,報告期(2017年~2019年)內,野馬電池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0.78億元、10.52億元和9.91億元,逐年走低,累計下滑了8.10%;歸母淨利潤分別為5436.69萬元、10482.84萬元和12320.01萬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50.54%,但其中稅收優惠佔比分別高達197.67%、95.77%、67%。
同時,公司的信息披露值得關注。一方面,野馬電池披露的銷售金額與客戶披露的採購金額相差17.60%以上,主要供應商或許也和公司存在某種關聯關係。另一方面,招股書披露的2017年產能僅為公司建設項目環評報告披露產能的84.29%,該項目還存在先建設、後環評的違規行為。
此外,野馬電池目前由六位實控人合計持股100%,2017年至今,公司累計分紅15957.40萬元,全數流入實控人的腰包,而公司擬通過本次IPO募集12289.44萬元補充流動資金。
大客戶購銷數據對不上,與主要供應商或存關聯關係
據招股書披露,野馬電池產品以出口為主。2017年至2019年,公司出口銷售額分別為9.36億元、8.97億元、8.49億元,佔各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達到86.98%、85.41%、85.86%。
內銷方面,某醫療器械行業上市公司是野馬電池2019年第四大內銷客戶,銷售金額為305.08萬元,銷售內容為LR03電池、LR6電池。
資料來源:野馬電池招股書
而據該上市公司2019年年報顯示,公司當期對第四、第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額與野馬電池披露的305.08萬元銷售額最為接近,相應採購額分別為259.43萬元、382.51萬元,與野馬電池披露的銷售金額分別相差17.60%、25.38%。
資料來源:某醫療器械行業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
也就是說,如果野馬電池是該上市公司年報中的第五大供應商,那麼野馬電池披露的銷售金額將比對方披露的採購金額高出17.60%;如果野馬電池不是第五大供應商,那麼雙方披露的購銷數據差距將更大。
這一差異是否源於含稅口徑不同呢?招股書顯示,自2019年4月1日起,野馬電池的增值稅稅率由16%調整至13%,調整前後的稅率均不及17.60%。那麼公司與客戶披露的購銷數據為何會有如此大的差異?這隻能由野馬電池來進一步解釋。
另一方面,寧波光華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華電池”)是野馬電池的主要供應商,主要負責提供鋼殼、密封圈、鋅桶。2017年至2019年,野馬電池對光華電池的採購金額分別為6106.87萬元、4712.74萬元、3400.92萬元,佔各期採購總額的比例分別為7.61%、6.35%、5.07%。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光華電池的股東包括忻吉良和王雲娣。
資料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巧合的是,在天津上銀嘉益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天津上銀”)的合夥人名單裡,我們也找到了一位名叫王雲娣的股東。同時,另一位名叫餘元康的股東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因為野馬電池的實控人之一也叫餘元康。
資料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如果光華電池的股東王雲娣和天津上銀合夥人王雲娣是同一人,且天津上銀合夥人餘元康亦是野馬電池實控人餘元康,那麼光華電池和野馬電池就存在著某種程度的關聯關係,雙方的採購交易亦需格外關注。
已有工程涉未批先建,或隱瞞15%產能
據招股書披露,2019年1月,野馬電池的“年產8億隻鹼性鋅錳電池智能車間(一期)項目”取得寧波生態環境局鎮海分局出具的環評批覆,主要建設內容為LR03和LR6兩條自動化、智能化鹼性電池生產線。
不過,LR03生產線已於2017年3月開始建設,2018年12月竣工驗收並正式投入生產。LR6生產線則於2017年11月開始建設,2019年9月已正式投入生產。也就是說,在項目開始建設前,野馬電池並未及時辦理環評手續,這是否屬於先建設、後環評的違規行為呢?
同時,據寧波生態環境局鎮海分局公示,2017年,野馬電池的鋅錳乾電池、鹼錳乾電池的審批年產量分別為7億隻、11.2億隻。但招股書顯示,2017年公司碳性電池、鹼性電池的產能分別為7億隻、9.44億隻。
資料來源:年產8億隻鹼性鋅錳電池智能車間(一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資料來源:野馬電池招股書
從產品規格來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稱,鋅錳乾電池的現有規格包括R6、R03、R20、R14,為招股書列示的碳性電池,因此,環評報告與招股書披露的碳性電池產能一致,均為7億隻。
然而,兩份文件對鹼性電池的產能披露卻出現了明顯差異。建設項目環評報告顯示,鹼錳乾電池的現有規格包括LR6、LR03、LR20、LR14,均為招股書列示的鹼性電池,但環評報告、招股書披露的鹼性電池產能分別為11.20億隻、9.44億隻,相差1.76億隻,也就是說,招股書或許隱瞞了15.71%的產能。
從現有項目的驗收文號來看,野馬電池此前的兩個建設項目分別於2006年、2013年通過竣工環保驗收,2017年理應不存在項目剛建設完成的產能爬坡階段。那麼產能差異從何而來?這也只能由野馬電池進一步解釋。
兩大實控人家族分庭抗禮,四年分紅1.6億
據招股書披露,野馬電池目前共有六位自然人股東,為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其中,餘元康是餘谷峰、餘谷湧的父親,三人合計持股50%;陳恩樂是陳一軍、陳科軍的父親,三人合計持股比例同樣為50%。
資料來源:野馬電池招股書
目前,六位實控人均為野馬電池董事,陳一軍任董事長,餘谷峰、陳科軍、餘谷湧分別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同時,財務總監龐亞莉為董事長陳一軍的配偶。
2017年10月,六名實控人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約定餘元康、陳恩樂、陳一軍、餘谷峰、陳科軍、餘谷湧在進行內部表決時所持有的表決權比例為2:2:1.5:1.5:1.5:1.5,餘元康家族和陳恩樂家族的表決權比例相當。對此,證監會反饋意見要求保薦機構說明,野馬電池的決策機制是否能夠保證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是否可能出現“公司僵局”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野馬電池營收規模節節下降,2017年至2019年累計下滑8.10%,但公司分紅卻不手軟,同期,野馬電池三度分紅,分別向股東分配4790萬元、367.40萬元、6800萬元,2020年4月,公司董事會決定向全體股東再次派發現金股利4000萬元。簡單計算可知,2017年至今,野馬電池合計派發現金股利15957.40萬元。由於六名實控人合計持有公司100%股份,因此,上述分紅全部流入了實控人家族的腰包。然而,野馬電池還擬通過本次IPO募集12289.44萬元補充流動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