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我们该如何对待?

今天接到两位闺蜜的电话,闺蜜A电话,说:

婆婆前一段时间中风住院了,他们夫妻跑前跑后幸好救治及时挽回了姓名,但住院花钱不少,他们已经快无力想让她老公姐姐和妹妹一起承担一部分,姐姐、妹妹都推脱不愿意出钱,只是去医院照顾。

闺蜜为了不然老公为难,她向自己爸妈借了一些钱回来解决了费用难题。她去医院看望,给婆婆买了一些补品,但老公一通数落说不要随便给他妈妈乱吃东西尤其是药。

闺蜜买的补品是咨询过医生的,却还被老公怨怼,只因没有去医院照顾。

闺蜜B说:

我跟老公从谈恋爱婆婆就不怎么喜欢我,后来结婚就催着我们生孩子,现在有孩子了,我还要上班,也不帮我们带,还说我不照顾她儿子不收拾家里,把家里搞的太脏了。这些都算了,昨天周末去逛街买了两件春装,回家试衣服让老公看看,婆婆见了说乱花钱买那么多衣服。

——这一切,归根结底闺蜜们是媳妇,不是闺女。

现实中还有多个姐妹会出现婆媳之间的矛盾,如果老公又不作为,那么就会演变成严重的家庭矛盾,甚至影响夫妻关系,那作为婆、媳双方要先有正确的认知。

第一、婆婆不是妈,不要以对待妈妈的方式对待她

婆婆不是生养的妈妈,生活习惯、脾性不同,即使生活在一起磨合,也会因为改变而不舒服。女儿在妈妈面前可以懒、可以撒娇、可以耍赖、可以犯错、可以依靠、可以肆无忌惮,因为在妈妈的眼中你是她永远的那个小宝贝儿,任何事情她都能包容。但婆婆对待媳妇是以大人的心态看个体,那么任何她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都会引起她的不满情绪,一旦这种不满集聚的多了,就会引起摩擦。

所以请媳妇在对待婆婆时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像对待妈妈一样那么无所顾忌。

第二、公婆有自己生活,没有责任和义务抚养孙子

结婚生了孩子就会有很多的麻烦事,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带娃就是夫妻最大的难题。但生孩子是夫妻双方自己要生且自己要养的,不要想着依靠父母尤其是公婆帮你带,公婆愿意带是情意,不愿意带也无可厚非,因为结婚后公婆是一个家庭,你们夫妻是一个家庭,公婆有自己的生活,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帮你带娃。

第三、媳妇没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公婆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第四、媳妇不是自己亲生,要客观的对待她的行为

很多婆婆看媳妇买衣服、化妆品、下饭店等,心里多有不快和怨言;媳妇的日常行为因长期的生活习惯不同,脾气也不很一样,尤其是媳妇跟老公的亲昵行为,婆婆看不惯的居多;在孙子的的抚养和教育方面,婆婆也是经常的不满媳妇的做法。这里规劝婆婆们:她一二十年的生活习惯和脾性已经养成,你要客观的看待她,不要固定自己的思想,如果再不行就当做没看见吧。另外媳妇不自己亲生的,对待媳妇要谨慎一点,不要拿自己的眼光要求他们,毕竟他们年轻会犯错犯浑,多包容他们。

第四、媳妇和儿子是一家人,婆婆不要干预他们的小家生活

孩子结婚后就会重新组织一个家庭,即使同父母生活在一起,也是独立的小家庭,婆婆们要认清儿子已经不是自己独有的,他没有离开只是另外生活,不要以为儿子被人夺走了而为难媳妇,干预他们的生活。孩子结婚后,放手才是给与他们的最大幸福。

第五、婆媳矛盾主要在老公怎么协调,互相理解,才能和睦相处。

对于家庭生活中,家庭和睦的主力军是老公,媳妇和婆婆的关系关键看老公在中间怎么调停。老公不作为会使矛盾恶化,处理的好就会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融合了矛盾。

一句话公婆和媳妇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能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一切都来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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