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今年會陸續看到中小銀行的改革重組工作力度會比較大,特別是進行市場化重組這方面的力度和措施會比較多。銀保監會也將對中小銀行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這些方面都將為中小銀行的改革重組創造有利的條件。”今年 4月21日,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在國新辦發佈會上如此表示。
中小銀行的合併重組節奏正在提速。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經發生了超過20次區域中小銀行合併重組以及增資擴股事件,其中絕大部分為農商行,同時也包括數起城商行合併重組事件。
在這些重組案例中,典型的情形為,多家小型銀行合併重組新設為一家大型銀行,尤其是縣區級以下農商行合併重組為市級農商行。比如榆陽農商行和橫山農商行以新設合併的方式發起設立陝西榆林農村商業銀行;徐州銅山農商行、淮海農商行、彭城農商行三家農村商業銀行合併組建為新的徐州農商行。
事實上,農商行的合併新設和重組近年一直在持續,農信社改制的大背景下,去年全國範圍內就有超過50家新設農商行的申請被銀保監批覆許可,範圍覆蓋廣東、雲南、山東、黑龍江、寧夏等地。比如雲南地區,當地銀保監局一次性批准籌建7家農商行,包括雲南雙柏農村商業銀行、雲南鶴慶農村商業銀行、雲南寧蒗農村商業銀行、雲南硯山農村商業銀行等。
與此同時,亦有多家新設農商行開業,比如原鄭州市市郊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鄭州市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通過增資擴股、優化股權配置等方式合併組建成立的鄭州農商銀行被批覆開業;吸收合併廣東高明農商行、佛山市三水區農信社成立新佛山農商行開業。廣東高要農商行、肇慶端州農商行、肇慶市鼎湖區農信社3家銀行基礎上合併新設的廣東肇慶農商行也在今年上半年正式掛牌開業。
值得注意的是,此輪區域銀行的合併重組還拓展至城市商業銀行。城商行的重組合並近年來並不多見,此前徽商銀行、湖北銀行、中原銀行等城商行的重組合並分別發生在2005年、2010年、2014年城商行的很多年。不過目前看來,也有這一跡象出現。日前,山西省6家城商行中的四家,即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商業銀行和長治銀行相繼發佈召開臨時大會的通知,會議主題均為審議關於參與合併重組的議案。此前6月份,攀枝花市商業銀行與涼山州商業銀行也同時發佈關於合併重組的公告,宣佈將通過新設合併方式共同組建一家商業銀行。
除了合併新設的方式,增資擴股的形式更為常見。一般而言,如果銀行之間資產規模相差較大,會通過規模較大的銀行的較小銀行投資、增資的形式加強進一步整合。據記者粗略統計,今年以來,銀保監機構批覆了一百多家農村金融機構的的股權變更事項,其中至少15家涉及到一家相對大型銀行作為股東對另一家小型銀行的受讓股權、提高持股比例。
中小銀行風險問題引關注
隨著包商銀行被接管事件的持續發酵,中小銀行內控和風險問題引發的關注一浪高過一浪。多名不同區域的銀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不少地區銀行在展業過程中頻繁繞過監管紅線,高息攬存、關聯交易等情況非常普遍,導致銀行內部積累了不少風險。“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地方銀行被大股東綁的太緊,關聯交易非常多,通過猛加槓桿資產規模增長得很快。”一位地方城商行人士提示指出。另一位長三角地區地方銀行人士也對記者強調了這一點,“我覺得這一點尤其嚴重,尤其是一些民企股東侵佔銀行利益的事情。”
近日,包商銀行包商銀行接管組組長周學東透露,2005年以來,明天集團通過大量的不正當關聯交易、資金擔保及資金佔用等手段進行利益輸送,包商銀行被逐漸“掏空”,造成嚴重的財務與經營風險,直接侵害其他股東及存款人的利益。清產核資結果顯示,2005年至2019年的15年裡,“明天系”通過註冊209家空殼公司,以347筆借款的方式套取信貸資金,形成的佔款高達1560億元,且全部成了不良貸款。
此次山西擬合併重組的幾家銀行中,資產規模最大的晉城銀行,第一大股東中融新大集團(持股比例9.58%股份)出現債務危機,全部股權已被質押。晉城銀行與中融新大集團的關聯交易也發生違約。公開信息顯示,今年7月,中融新大集團已被法院列為失信公司,董事長王清濤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被限制高消費行為。多名獨立信源對記者表示,該行目前相關管理層和相關業務正處於被調查過程。
該省另外一家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2018年淨利潤同比下降39%;截至2018年末資本充足率和一級資本充足率已低於監管10.5%和8.5%的指標。同時資產質量也在惡化,2018年末不良貸款率2.57%,同比上升1.5倍;撥備覆蓋率為120%,低於監管紅線。
再看長治銀行情況,該行不良貸款率持續上升,2016年-2019年9月末分別為1.82%、1.73%、2.03%、2.28%;與此同時撥備覆蓋率逐年下降,分別為327.84%、186.57%、155.19%、153.72%,直逼150%的監管紅線。
進程艱難 部分重組事項持續多年
兩家金融機構的合併重組並非易事,尤其是銀行的合併重組,涉及到資產、負債、不良以及複雜的股東背景的重新梳理,人事安排等等,因此很多重組案例進展十分緩慢,並且雖然是市場化重組,仍需當地政府介入牽頭。
比如,在記者梳理的今年以來農商行合併重組事項中,三門峽市農商銀行位列其中。但事實,三門峽市農商銀行提出組建已經有兩年多時間。早在2018年5月31日,三門峽市召開三門峽農商銀行組建工作推進會。直到今年5月份,三門峽農商銀行組建有了進一步進展。三門峽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實施意見》提出,以建立現代銀行制度為目標,合併三門峽湖濱農村商業銀行(下稱三門峽湖濱農商行)、三門峽陝州農村商業銀行(下稱三門峽陝州農商行),組建市級農商銀行。
8月6日,三門峽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三門峽市政府決定成立三門峽農商銀行籌建工作領導小組,由三門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範付中任組長,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李紅念任副組長。
另外,記者在梳理中發現,一些地方農商行、農信社機構向監管提出相關股權變更的申請,在獲得監管批覆後也未能在監管所要求的時間內完成股權變更,從而被銀保監機構註銷了相關同意批覆,比如《滄州銀保監分局關於海興縣農村信用聯社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持有股本總額5%以上股東資質的批覆》、《河北銀保監局關於運河青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權的批覆》均由於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股權變更而被註銷。
中小銀行的兼併重組並不是一個新的話題,已經持續了多年。自本輪金融去槓桿迴歸本源和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大量中小銀行原來的模式難以維繫,一些傳統用來迅速做大規模的業務不能持續。伴隨著經濟轉軌,不良暴露,很多銀行在經營上不斷暴露出壓力,未來合併重組的事件可能進一步增加,過程必定也是曲折的。
責任編輯 李劍華 實習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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