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三明
为进一步加大警示力度,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三明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以此警示广大驾驶人务必守法出行,安全行车。
2020年第一季度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序
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准驾车型
禁驾原因
1
罗雄杰
3504271986****2010
C1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2
钟连锋
3504271991****3057
C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3
龙乐
4503241989****4010
C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
李德助
3504031946****5014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明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深刻认识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肇事逃逸将面临严厉的行政或刑事处罚。
来源:三明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