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惡案件 159人被判刑

新華社瀋陽4月14日電 遼寧省瀋陽、大連、鞍山等9個地市法院14日公開宣判21件涉黑涉惡案件,共涉及15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拘役4個月不等的刑罰。

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連日來,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全省法院積極推進涉黑涉惡案件審判工作,強化工作措施,提高審判質效,充分利用互聯網庭審平臺進行視頻開庭、提審、宣判,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高壓態勢。這批集中宣判的案件,3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涉及41名被告人,18件惡勢力犯罪案件涉及118名被告人。

在上述21件涉黑涉惡案件中,由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的劉朦朦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最受矚目。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劉朦朦等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凌海市開設賭場非法獲利,其間,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先後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7起、強迫交易4起、尋釁滋事4起、聚眾鬥毆1起,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了凌海市及其周邊地區社會經濟秩序。

錦州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等6項罪名,對劉朦朦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160萬元。其餘30人也均獲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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