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日前,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2020年2月15日21时35分,被告人徐某醉酒驾驶云DSY528号小型普通客车(载杨某某、魏某某)沿陆良县三岔河镇天宝寺村委会七队张某某家门外的村庄道路由北向南倒车至张某刚家门口处,因对车后情况观察不足,其所驾车辆坠入路外水沟中,造成魏某某溺水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被告人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魏某某不负事故责任。案件正在进一歩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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