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无处不适用无处不正确的理论呢?请看范围论怎样说(六)
两个范围的争论
甲乙两将军关于盾牌的争论,是不是偶然现象呢?
盾牌比较直观,那么,人们在观察比较抽象的事物时,也会出现两个范围的争论吗?
会的!
我们来看自然科学中的一个例子,这就是物理学界关于光的本性问题的争论。
光的本性问题,早在古希腊的时候,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到了十七世纪,形成了以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和以惠更斯为代表的波动说的争论。
1704年,牛顿出版《光学》一书,主要釆用微粒说。这以后的将近一个世纪里,大多数人都相信微粒说。

从十八世纪开始,一些科学家对牛顿的微粒说产生了怀疑。1801年,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扬,在实验室里进行了著名的杨氏双缝干涉实验,从而证实光是一种波。此后,一些科学家也相继做了支持光的波动性的实验。特别是法拉第、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证明了光实际上也是一种电磁波。为光的波动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于是,人们不再相信微粒说,转而相信波动说。
然而,1887年,德国物理学家赫兹,在实验验证光的电磁说的时候,发现了光电效应现象。这一发现,再次证明光的确具有微粒性。
波动说和微粒说,同时得到了科学实验的支持。
1905年,爱因斯坦把“量子”概念,用于解释光的本性问题,提出了光量子假说。认为光在传播的时候,具有微粒性;而光在辐射以及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具有波动性。1916年,美国实验物理学家密立根,对爱因斯坦的光量子假说,进行了严格的实验验证,结果表明这一假说是正确的。后来,康普顿效应,再次证明了光量子假说的正确性。
波粒展现
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的争论,如果从牛顿1704年出版《光学》一书算起,到1905年爱因斯坦的光量子假说的提出时止,争论长达二百年之久。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光既具有波动性,又具有微粒性。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虽然光不像盾牌那样,可以直观地看到正面和反面,但光却有两种不同的状态。虽然,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都是同一物体光,但是,微粒说和波动说观察的却是光的不同的状态。光在传播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微粒性;光在与其他实体粒子相互作用的时候,在这种状态下,光具有波动性。
这也表明光同盾牌以及其它客体一样,都具有整体性。物理学家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的争论同甲乙两将军关于盾牌的争论,其情形是一样地,都是两个范围之间的争论,所不同的是,前者要比后者争论的时间长的多。波粒的协同作用
物理学界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的争论,它有一个使争论双方都认可的评判标准,这就是科学实验。也就是说,光既具有波动性又具有微粒性,两个结论并存,是科学实验的证实了的,是科学家们一致认可的客观事实。因此,物理学界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的争论,为两个范围的争论也是争论的一种模式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那些比较抽象的两个范围的争论,由于无法得到实验验证,因此争论的时间就会更长一些。比如,关于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的争论就是这样一种争论。
白马是马,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可是在我国战国末期,名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公孙龙,却提出了一个“白马非马”的命题。这一命题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历朝历代文人学士的诘难。
白马非马
公孙龙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这是说,“马”这个词是称呼形体的,“白”这个词是称呼颜色的,称呼颜色而沒有称呼形体,所以“白马非马”。在这里,公孙龙提出了三个概念:一个是称呼形体的“马”,一个是称呼颜色的“白”,一个是称呼颜色和形体的“白马”。 通常人们认为,“白马”同黄马黑马一样也是马,是一种白颜色的马。而公孙龙不站在名实相符这一范围提出命题。他考察的是名和名之间的差异,也就是“马”这个词与“白马”这个词之间的差异,认为“马”这个词指示了形体,而“白马”这个词则指示了颜色和形体,“白马”有别于“马”,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又说:“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他的意思是说,“马”这个称呼,可以包括黄颜色黑颜色的马,可是“白马”这个称呼,就不包括黄颜色黑颜色的马,只是包括白颜色的马。在这里,公孙龙仍然考察的是名和名之间的差异。“白马”和“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白马”的外延指的是白颜色的马,而“马”的外延要比“白马”的大一些,它不仅包括了“白马”,而且还包括黄马黑马以及其它颜色的马在内。“白马”不同于“马”,所以“白马非马”。
因此,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并不是说白马不是马,而是说白马有别于马,白马不同于马。他所说的白马和马的关系,实际上就是逻辑学上的种概念和属概念之间的关系。
关于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的争论,从战国末期到现在,要比物理学界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争论的时间要长的多,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逻辑学发展的较晚,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比较抽像,我们没有观察到公孙龙观察的那一面,正因为此,一些人把公孙龙看作诡辩论的代表者。其实, 公孙龙对中国的逻辑学是有贡献的。张新在他的《中国名家》一书中,称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大的逻辑意义的命题”。①又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者”。②
关于光的微粒性和波动性的争论,如果从牛顿1704年出版《光学》一书算起,到1905年爱因斯坦的光量子假说的提出时止,争论长达二百年之久。而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的争论从战国末期到现在,时间更长了。这恰恰证明了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和观察的范围性。虽然,我们观察的都是“白马”, 但却是从不同的角度观察的,我们是从“名实相符” 这个角度观察的,而公孙龙考则是从种概念与属概念之间的关系这个角度观察的。
两个范围的争论,不是偶然现象,它也是争论的一种模式。在我们的认识所涉及一切领域,比如科学、哲学、文艺、政治等领域,都有可能出现两个范围的争论。两个范围的争论,无论争论的时间多么长,无论争论的多么激烈,其最终结果都会出现两个结论,这是因为争论的双方都看不到对方观察的范围的缘故。两个结论同时存在,是两个范围争论的一个重要特征。
两个范围的争论,往往呈现这样的情形:一方面,它表明争论的双方是站在对立的角度,来观察同一个事物;另一方面,它表明客观事物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面或相互对立的部分。这相互对立的面或相互对立的部分,在《周易》中称为阴阳。两个范围的争论,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客观存在。两个结论同时存在,是两个范围争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它告诉我们,在我们认识世界认识社会的过程中,有这样一种争论,你是对的,并不见得别人就是错的,同你一样,别人可能也是对的。
观察的范围性,不是一个人视力好、智商高、有学问就可以不受范围的约束的问题,而是人类的眼睛夲身的构造及其功能的问题,以及客观事物具有整体性的问题。因此,观察的范围性,是我们观察客观事物的基本特征。
参考文献
①张新《中国名家》283页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1996
②同上 285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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