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洛丽塔不是歌颂爱情,而是罪犯的自述,鲍毓明无从辩白


文学作品洛丽塔不是歌颂爱情,而是罪犯的自述,鲍毓明无从辩白

1955年,俄裔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出版了他的长篇小说《洛丽塔》。小说描述一位中年男子亨伯特迷恋上女房东的12岁女儿洛丽塔(Lolita)的故事。

1958年出版了美国版,作品一路蹿升到《纽约时报》畅销书单的第一位。《洛丽塔》被改编成电影。这也是将小女孩成为“萝莉”,各种洛丽塔风格的典故源头。

书中的洛丽塔,是继父亨伯特的“小仙女”“小妖精”。在这部书中,亨伯特是讲述的主角,读者有关洛丽塔的所有认识,对继父的“引诱”“挑逗”,行为的乖张,性格的反复无常,都是通过亨伯特一面之词的讲述而来。

洛丽塔真正的形象和她的意志,在书中是缺失的,书中的洛丽塔是罪犯亨伯特在他的欲望和扭曲的心理塑造下的虚幻形象,甚至丢失了她真正的名字桃乐莉·海兹。

这根本不是一部美好的忘年恋故事,而是一个罪犯,在欺骗害死一个母亲,控制侵犯她的女儿,并彻底毁掉女孩的人生后,得意洋洋的自述。

而现在,貌似也出现了一个中国版的洛丽塔和亨伯特。

鲍毓明 ,48岁,美国籍,上市公司杰瑞集团原副总裁、中兴公司原独立董事,在职律师。近日因涉嫌性侵其“未成年养女”李星星(化名)被曝于网络。

2015年,李星星14岁。那一年,李星星被其母亲作为养女送给当时已经43岁的鲍毓明。当时鲍毓明有短暂的犹豫,觉得孩子年龄太大,不好相处。因为鲍毓明是单身,他不能办理收养手续。鲍毓明说:“李星星的妈妈就说,那就等李星星到了年龄办结婚手续,反正都是一起生活。李星星本人也说,愿意这样陪我一辈子”。

鲍毓明解释说,他想到自己是单身,“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也不是不可以”。之后两人就开始了说不清是父女还是恋人关系的来往。

此后4年中,鲍毓明对李星星实施了控制、多次性侵,思想洗脑,强迫观看不雅视频。

在这期间,李星星先后3次报警,2次立案,1次撤案,多次自杀未遂、跳海被捞。

文学作品洛丽塔不是歌颂爱情,而是罪犯的自述,鲍毓明无从辩白

李星星提供的QQ聊天记录

在他们的QQ聊天记录里,李星星管鲍毓明叫爸爸,一直以“您”尊称鲍毓明,面对鲍毓明的语言挑逗,李星星很害怕,希望鲍毓明能像个爸爸一样可以保护关怀她,而不是想禽兽般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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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张照片里,床头放着一个穿着漂亮蓝色衣服芭比娃娃,旁边是一副小女孩画作,这个美丽温馨的房间显然是一个女孩的私人房间,鲍毓明却大腹便便光着上身,毫不避嫌的待在女孩房间里。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追究。

鲍毓明是个资深法律人,从事律师20多年,相信这条法条,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不但懂法,还可以说精通。2011年12月1日鲍毓明在个人博客上写了一篇文章:《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可见不但精通,他还专门钻研过“幼女性侵害”方面的法律问题,他知道法律的漏洞在哪里。

所以,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在李星星刚满14周岁时,就迫不及待的实施性侵,完美避开刑法第236条。在这之后,鲍毓明就要解决“自愿”的问题了。

在他们认识的四年中,鲍毓明保留着各种证据,聊天记录,朋友圈带定位的图片。并且持续的对李星星洗脑,打压,PUB,经济和人身控制。一个14岁的女孩,面对大她29岁的成功中年公司高管,李星星没有还手之力。在一次次报警自杀失败后,李星星开始对鲍毓明态度反复,闹脾气,依恋,甚至对疑似鲍毓明女性朋友的醋意 。貌似鲍毓明又要得逞了。

据办理过数起未成年性侵案的律师李莹介绍,受害人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当受害人被性侵了以后,受害人就得让自己去爱上对方。因为只有爱上对方,受害人才能够为自己这个行为找到合理性的解释。”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受害者依赖施害者。

女孩的性格有特别之处,财新对此事件发表过一个倾向性很严重的报道,其作者甚至在她朋友圈描述女孩是“故事会人格”。目前这篇报道已经被财新删除。

李莹律师分析,这种性格问题以及她与鲍毓明关系的反复以及依赖,理论上可能来自对方的控制与洗脑,以及心理上合理化现实的需要。女孩没怎么读过书,长期与世隔绝,被精神控制和信息控制,很容易精神扭曲,行为乖张,反复无常,甚至撒谎。这些行为现象和书中的洛丽塔非常相似。

现在鲍毓明又在否认收养行为和养父女关系,极力将事实引导至“恩将仇报的的小女孩背叛曾经的忘年恋”的故事上。在鲍毓明的微博,他转发了之前倾向性及其严重的财新网的那报道,并配文“真相往往不愿意被人们接受”。还转发了一篇他接受采访时说的文字,极力强调这才是真相,将大众对他的责难归结为人性本恶。

文学作品洛丽塔不是歌颂爱情,而是罪犯的自述,鲍毓明无从辩白

文学作品洛丽塔不是歌颂爱情,而是罪犯的自述,鲍毓明无从辩白

一开始,这就是一个有预谋,有步骤,有准备,甚至有退路的的性侵案件。

爱情是美好的,但是美好的爱情要建立在善良尊重和真正的自愿上。一个人什么时候真正成人,什么时候拥有成熟的意志没有严格的伦理标准。法律的执行有成本,法律以年龄划线,是法律实践成本考虑下的不得已为之。

在任何年龄下,尤其是14到18岁心智不够成熟时,确定是否“自愿”要慎之又慎。当一个成人在社会地位,人生阅历,财富资源,心理状态都大大强于一个青少年时,此时说14岁的洛丽塔是出于自愿,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拥有的力量和资源越大时,越是应该谨慎的使用这种力量。犹如一个专业的拳击手,当在面对社会冲突斗殴时,就应该谨慎出手。

如果一个女孩的吃穿用度,生活所需,社会关系全部依赖一个成年男人时,她没有任何拒绝后的余地,此时的“自愿”就是昧着良心的“自愿”。

若拒绝无余地,则“自愿”无意义。鲍毓明即便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也必将受到良知和道德的审判。

愿世间不再有“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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