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寧區法院法官利用“互聯網”成功調解一起被告遠在新疆的離婚案


撫寧區法院法官利用“互聯網”成功調解一起被告遠在新疆的離婚案


撫寧區法院法官利用“互聯網”成功調解一起被告遠在新疆的離婚案


  4月22日,撫寧區法院臺營法庭庭長孫澤坡利用“互聯網”成功調解一起被告遠在新疆的離婚糾紛案。

  據瞭解,許某和方某某1992年4月登記結婚,育有一女一子。婚後兩人常為家庭瑣事發生口角,後被告方某某遠赴新疆打工,兩人分居兩地。

  受理該案後,主辦法官孫澤坡考慮到方某某疫情期間且來回路途遙遠,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法庭可以對方某某缺席審判,但發佈公告通知方某某到場就需要60天,如果方某某不到場,法庭缺席審判後還要發公告送達判決書,期限也是60天,再加上答辯期和上訴期,算下來至少需要半年,大大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也不利於矛盾徹底化解。

  考慮到雙方的實際情況,孫澤坡法官提出了採用“互聯網”開庭的建議,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贊同。在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身份確認之後,“互聯網”調解拉開了序幕。調解中一切程序照舊,唯一不同的是,法官、原告與被告身處三地,大家通過網絡進行交談,書記員將整個交談過程記錄下來,並將“互聯網”調解全程進行錄音錄像,經過法官耐心細緻的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自願離婚協議。調解結束之後,雙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法庭系統當場籤屬了調解協議,並立即製作調解書郵寄給雙方當事人簽收。

  該案的順利調解,是撫寧區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推行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措施的大膽嘗試,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受到當事人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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