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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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論原是一個哲學概念,探究的是世界的本原或基質、結構。與本體論相關的術語有實在、實體、存在、本身本原、本質、本性、本源、本是等。這些語詞均指向或表明世界的存在和探究方向。本書認為詩作為人類的精神產品,雖非康德所說的“自在之物”,但一經產生,也必獲得某種本體的性質或地位。這裡的“詩本體”,更願意取“實體”“自身”“本相”之意,是指詩本身的存在形式或狀態,旨在更接近地呈示詩實體。據此,認為詩是一個獨立自足的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而意象大於語言高於語言,意象來自表象,意象運動的最終目的是創造詩的情境。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這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困惑:在詩人們創作著難以計數的優秀詩篇的同時,人們又常常苦於回答這樣一個問題:詩是什麼?這的確是一個難以回答又不得不作出回答的藝術難題。數千年來,古今中外的詩人與哲人們,都試圖以自己的語言加以解答,自亞里士多德“模仿”說以降,對詩的本義的解釋何止千百種。但每一解釋又都無法盡如人意,為人們所普遍接受。存在先於本質,這個存在主義的命題似乎又在人類的精神產品—詩歌中顯示出來。詩在不斷產生著,詩是什麼卻繼續叫人迷茫,繆斯女神總不願袒露其真面目。詩,與這個大千世界一樣,神秘、親近,而又無法解說。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但儘管如此,那種種紛紜繁富、各呈異彩的對詩的本質的闡釋,那種種精闢獨到的陳述,都在豐富著詩歌藝術本身,引導著人們向著詩的本質逼近。可是,當我們對這些闡釋作進一步考察的時候,卻發現這些對於詩的解釋總是與詩本身隔著那麼一層。有的從詩與現實的關係出發,認為詩是“反映”“再現”;有的從詩與人生出發,認為詩是生命的翻譯,是生命存在的方式;有的從詩與理念、精神出發,認為詩是智慧的產物是虛幻的世界,是重新創造的一種價值體系;有的是從詩與感覺、情感出發,認為詩是感知,是情感的宣洩......這種種闡釋,都是那麼精闢、獨到、深刻,但不能不說是站在詩的外部作遙遠的觀照!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因為上述說法,與其說是在解釋詩,不如說是研究與詩有關的各種問題,或詩與他者的關係。可否擺脫上述關於詩的來源、內容、功能等外在依據的考察,而作出更切近的回答呢?的確,如果我們走近一些的話,我們首先可以發現,詩是由那麼一些文字或者說語言符號所組成的。如果我們再進一步,跨越文字或語言符號外殼,那麼,我們接觸到的則是意象。於是,我們發現,詩是由意象開始的,而且意象貫穿到底。我們無法迴避這一事實:當詩人進入構思時,首先把握的是意象;在創作進行過程中,他要處理的,也是意象;在作品完成時,仍是意象!意象思維構成詩歌創作的全過程。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我們同樣無法迴避這一事實:讀者讀詩,也首先是接觸到意象,由意象的引領進入詩的審美世界......這樣,我們發現:詩,是由一系列意象構成的,意象的組接、發展、轉換,組成了詩。這就是詩的存在狀況,也就是詩的真實!當然,意象所佔的比例在每首詩中並非相同。按意象成分的多寡,詩歌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詩是完全由意象構成的,而另一類詩則是由意象成分加上非意象成分構成的。如舒婷的《思念》《往事二三》等詩,自始至終都由意象組成,而她的《贈別》一詩,大部分詩行是意象成分,最後出現的,則是非意象成分:

要是不敢承擔歡愉與悲痛

靈魂有什麼意義

還叫什麼人生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以上兩種情況可以說明:詩的基本構成成分就是意象。一首詩中,意象成分是不可或缺的,應當占主導地位。意象成分越充分,詩的成分相對也就越完滿。因此,意象成分也就是詩的必有成分。那麼,對於詩中的非意象成分該如何看?詩中的非意象成分,乃是由意象成分派生出來的,是意象的附屬成分。它的作用是用來說明、闡釋意象意義,它服從於意象,是意象的延伸與擴張,本身並沒有獨立性。因此,歸根結底,即使是那些由意象與非意象成分構成的詩作,也仍然可以看作一個由意象構成的系統。由此,我們可以這樣說:詩,就是意象符號的系列呈現。這是動態的表述。靜態的表述即為:詩,是一個獨立自足的意象符號系統。所謂獨立自足,是指這個系統自身完整,獨具生命。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在這裡,我們把詩看作一個“意象符號系統”,認為詩是意象符號的組合,這與把詩看作一種“語言藝術”,是普通語詞的組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說法。兩種說法,既體現了對詩本體認知上的差異,也表明了對詩的思維方式屬性的不同認識。“意象符號”說是把詩歌置於藝術思維範疇,而“語言藝術”說則將詩置於非藝術思維範疇,因為詩歌意象與普通日常語言有著完全不同的性質。意象符號則是詩人直接感受所得,它是感性的、直覺的、個別的和不可重複的,是詩人在情感驅動下要求作藝術表現的產物,具有個性化創造物的特點。其次,在一般語言中,語詞所指稱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外物,因此語詞具有客觀性、指稱的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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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是主客觀結合的產物,它所指謂的是物的觀念而非物本身,因此帶有較強的主觀性。普通語言,詞義的指稱性明確而單一,非如此則不能起到交流思想的功用。而意象卻具有豐富性與多義性,並竭力避免單一與直接說出。它雖然以詞的形式出現在詩中,但卻沒有詞的明晰性、確定性。因此,意象比語言層次更高,更具獨立性、生命性。在藝術審美經驗中有著許多難以用語言說出的東西。在那些已理解又未理解的無可名狀的審美愉悅中,無論何種語言要描述它都顯得力不勝任。總之,無論從意象的產生過程看,還是從其作用與功能看,都是大大超越於語言的。在詩歌中,應該這樣說:其直接現實是意象,而不是語言,或者說詩使用的是“意象語言”,而不是文字語言。意象才是詩的特定詞彙。

詩是一個意象符號系統,意象成分與非意象成分的結合構成了詩本身

意象是詩歌藝術的基本單位。詩人在進入創作構思時,並非是用語言進行的,而是運用意象進行的,正如一個畫家總是用色彩、線條、形體去思考,一個音樂家總是用樂音去思考一樣。而傳統的看法,認為文學(詩)是語言的藝術,而不認為是意象的藝術,因此出現“語言的色彩美”“語言的繪畫美”等說法,其實語言是沒有色彩可言的,只有意象才有色彩。因此,那種把詩說成“語言的精華”也好,“最高語言藝術”也好,都無法說明詩的實際存在,也無法說明詩的本質。如果非要說文學(詩)是“語言的藝術”,語言也必須藉助文字才能進入文學(詩),因此是否可以說文學(詩)是“文字的藝術”?顯然這也是說不通的,文學不是“文字的藝術”,文字只不過是文學的記錄或載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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