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纪委监委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把紧“入口”严守“出口”擦亮“窗口”

吉林日报

近年来,为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汪清县纪委监委把紧“入口”,严守“出口”,擦亮“窗口”,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律处分既关系集体利益,又关系个人权利。汪清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对待每起案件,通过多方论证、反复推敲,绝不先定后审。对于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备的案件均不予受理,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安排审理组迅速审阅案卷,对事实定性、取证方向、证据补充等提出意见建议,协助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固定重要证据,为案件突破提供支持。

为提升案件质量,汪清县纪委监委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及执行关,重点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根据对象不同,把握违纪违法不同证据标准,通过审阅案卷和审理谈话,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能排除合理怀疑、相互印证。需要补证的,及时交审查调查部门进行补证。综合事实证据、法规依据,通过集体审议对违纪违法行为作出准确认定。对于证据存疑、定性有争议的案件,敢于和善于说“不”,同时充分尊重审查调查工作成果,不过分纠缠案件的细枝末节,通过及时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及时送达相关处分决定,督促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及解除处分等情况执行到位。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委监委形象的展现,反映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汪清县纪委监委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审理人员对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沟通协调,提高审理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审理文书、案卷审理标准,实行审理组审案、交叉审理、室务会审议制度。防范审理干部“被围猎”,不因任何原因随意更改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做到不办错案对历史负责、不办假案对人格负责、不办人情案对事业负责。(记者代黎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