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在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大概佔據了三分之一的份額,但在各大投訴平臺上也總能找到與其相關的投訴內容。
“我在3月31日被特斯拉銷售人員誘導提車後,4月10日他們推出了長續航版,無論性能還是價位都比我買的車好很多。”繼3月初特斯拉違規裝配HW2.5組件被工信部約談後,又有消費者向紅星資本局投訴:有特斯拉銷售人員向他們銷售Model3標準續航版車時,刻意隱瞞長續航版即將發佈的消息,並鑽了法律漏洞。
其中的玄機在於,特斯拉在《信心保障計劃》中承諾7天無理由退貨,而從3月31日集中交付到4月10日新車發佈,經歷了10天時間,在法律上特斯拉公司或許不用承擔直接責任。但4S店在執行這項“任務”的時候卻出現了些許瑕疵。據消費者向紅星資本局展示的聊天記錄顯示,銷售人員明確告訴顧客特斯拉在4月份不會推出新車。
對此,江蘇法舟律師事務所曹新亞律師表示,如果銷售人員在期間存在欺詐行為,如故意隱瞞了新車即將上市的信息,那麼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用戶可要求特斯拉給予三倍賠償。
4月15日,紅星資本局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公關部發去採訪函,詢問特斯拉3月底是否有清庫存行動,以及特斯拉發佈Model3長續航版對其股價的影響,但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覆。
特斯拉銷售人員告訴天津車主許女士(受訪者)4月不可能出長續航版
車主反映:
特斯拉銷售誘導消費,3月底強制要求提車
特斯拉的微信維權群一直都很熱鬧。
特斯拉更新換代速度很快,有消費者甚至戲稱特斯拉的更新速度“堪比電子產品”,維權群內的不少車主都表示,對特斯拉帶有強制意味的銷售方法及模式感到不滿。
近日,杭州宓先生貸款買了輛特斯拉標準續航版,本來預計4月底到貨,3月31日他接到銷售人員電話,被告知必須在當天完成提車。“當時我覺得有點問題,但也說不清楚,畢竟對車主來說提前拿到車也是好事。”
直到4月10日特斯拉推出了新款長續航版本後,宓先生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前些天買到的是庫存車。“買車過程中他們沒有告訴我任何特斯拉長續航版的消息,有車主詢問長續航什麼時候出來,銷售人員說至少也要等到年底或明年。”
與特斯拉標準續航版相比,長續航版在性能上有四大提升,首先是由原來的續航445千米,變成了668千米,其次在百米加速上提升了0.3秒。另外音響系統、後排座椅加熱等配置都有所提高。
“現在看來,他們之前不停催促提車是有原因的。”宓先生認為,特斯拉有7天無理由退車的條款,但大量車主被要求在3月31日前提車,他們卻在4月10日發佈了長續航版,錯過了7天無理由退貨時間,這樣車主維權就很難進行。
宓先生稱這是特斯拉的“消費陷阱”,據宓先生所知,全國有600多人有與他類似的遭遇,已經或正在與特斯拉銷售人員交涉。與市場主導的降價不同,這次車主認為特斯拉是在給消費者設置圈套,以達到他們去庫存的目的。
杭州宓先生訂購特斯拉簽訂的協議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3月份我國汽車銷量同比下滑43.3%,但特斯拉銷售量達10160輛,大約佔國內新能源汽車銷量的三成,超出了市場預期。而在今年2月份,特斯拉銷量只有逾3000輛。一個月內,為什麼特斯拉的銷量會出現暴漲?
另外,特斯拉股價在3月18日跌到每股361美元低谷後,在此後迅速反彈,4月16日達到每股729.83美元。
銷售回應:
沒有故意誘導,特斯拉發佈新車不會提前告知
與宓先生有同樣遭遇還有天津的許女士。她向紅星資本局表示,購車前銷售人員明確表示4月份出新車只是網傳,並督促消費者說“再不交付就沒車了”。許女士說,這次維權重點不在於整車價格,而是特斯拉涉嫌刻意隱瞞,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用這種誘導的方式清理庫存車。
天津許女士購買的特斯拉標準續航版
許女士表示,對顧客來說,他們需要的不僅是特斯拉續航能力較強的電池系統,還期望特斯拉是充滿誠信的,能作為電動汽車的表率。“我們希望特斯拉進入中國後帶來的鯰魚效應是電動汽車行業的科技發展,而不是以鑽法律漏洞的方式進行銷售。”
還有車主表示,他們獲知內幕消息,特斯拉杭州門店員工提前把長續航版本即將發售的消息告訴了顧客,結果這些員工包括店長都被辭退了。對此,特斯拉杭州蕭山店銷售人員高海翔告訴紅星資本局,
他們並不瞭解這些傳聞,蕭山店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特斯拉4月10號發佈長續航版車型,之前我們並不知道消息,就如此前特斯拉免收購置稅,我們也是在公開信息發佈之後才知道的。”高海翔表示,現在特斯拉更新換代太快,員工也無法預知後面會出什麼款,但他表示,從長遠來看,特斯拉標準版肯定是會降價的。
據悉,宓先生就是在杭州蕭山店購買的特斯拉。對於宓先生所稱的當初雙方協商兩個月交貨,為何在3月31日強制讓宓先生把車提走。高海翔回應,“我們沒有向車主承諾交付時間,就像買東西,如果前面的人不要了,我們就會把貨順延到下一位顧客手中。”
對於剛拿到特斯拉標準版的車主申請換車的想法,高海翔說,公司現在沒有這方面的計劃,只有7天無理由退車的政策。由於宓先生購車時間已超過7天,所以沒辦法換車。
但宓先生堅稱自己是被強制提前取車的,並給記者發來兩段錄音。在錄音中,對方表示,如果宓先生3月29日不能提車的話,3月30日將把車送上門。宓先生實際提車時間為3月31日。當時宓先生稱4月底也可以交車,但對方強烈表示,3月30日晚加班加點也要等他來提車。
宓先生隨即諮詢了特斯拉公司客服,相關人員回覆,具體交付時間客服並不清楚,準確的流程都在銷售人員那裡,下單後車輛正在生產或有排期,會發送短信告知客戶。但宓先生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這類短信。
關於特斯拉4S店是否在3月份已經得知長續航版即將上市,紅星資本局同時聯繫到上海金橋店薛經理,他表示,未收到過公司總部清理庫存車的指令,其他問題需要諮詢特斯拉公關部。
算筆賬
消費者認為新車型性價比更高
特斯拉3月底的銷售行為,在上海車主張女士看來,是把中國消費者的支持與信任當做了資本數據的墊腳石。
宓先生同時向紅星資本局舉證,有客戶因為家裡距4S店300多公里,擔心路程太遠開不過去,特斯拉就開著拖車到客戶家門口,讓其3月31日前必須交付Model3標準版。
從售價來說,Model3標準續航版在享受購置稅減免政策、新能源補貼後,價格為29.905萬元。而新發布的長續航版本補貼後售價33.905萬元,兩者相差4萬元。按照目前電動車相同配置增加100公里續航需要2萬元,特斯拉長續航版增加了224公里價格理應提升4萬多元,再加上車輛其他配置也有所提高,因此這款新發布車型性價比更高。
對於宓先生來說,購置特斯拉標準版貸款時利率在6%以上,這款新發布的長續航版本可適用無息貸款。所以這樣算下來,宓先生購買兩款車型最終花費基本相當,但性能卻相差一個等級。
另外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2月13日工信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29批)的車輛新產品、變更擴展產品的公示中,特斯拉新版本Model3赫然在列。
當時公佈的Model3在總質量和整備質量上均有所增加,當時業內猜測這可能是Model3標準版的長續航版本。
因此有車主在2月、3月購車期間向特斯拉4S店詢問長續航版本何時上市,銷售人員明確表示短期內不會生產出來。
4月15日,紅星資本局聯繫到特斯拉前新聞發言人熊先生,其表示剛離職。隨後紅星資本局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公關部發去採訪函,詢問特斯拉3月底是否有清庫存行動,以及特斯拉發佈Model3長續航版對其股價的影響,但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覆。
特斯拉銷售與消費者對話截圖,維權車主提供
律師:
如誘導銷售屬實,消費者有權要求特斯拉三倍賠償
對於特斯拉維權車主的遭遇,江蘇法舟律師事務所曹新亞律師向紅星資本局表示,按照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等法律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而且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信息時,也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以其他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誤導消費者。”曹新亞表示,本案的關鍵是消費者能夠證明經營者存在欺詐的故意,且實施了欺詐的行為。這種故意就包括經營者提供的信息讓對方陷入了錯誤的判斷。欺詐的行為既可以是故意虛構虛假事實,也可以是故意隱瞞應當告知的真實情況等。
而本案的關鍵證據就是,特斯拉銷售人員明確告知消費者新款車型短期不會上市,從而讓消費者選擇了舊版。
曹新亞律師表示,根據《民法總則》《合同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購車合同,並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要求經銷商加倍賠償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最高可達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費用的三倍。
泰和泰(重慶)律師事務所聶穎律師認為,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更可能是種不誠信行為。“就像不斷更新換代的手機產品,廠商對每個新款都會有上市計劃,但都屬於公司內部的商業秘密,推出之前一般會預留一段時間作為舊款產品的存活期。”聶律師說,從合同方面來說,雙方是對等的,只是新款推出後客戶心理上難以接受。
聶穎律師認為,這也正是特斯拉考慮不周的地方,聶穎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能夠證明特斯拉4S店提前得知新款上市,為了清庫存強制把產品賣給消費者,則構成了惡意銷售,消費者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目前,已有部分車主明確表示,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在5月1日前後,他們打算在上海發起集中維權行動。
紅星資本局記者 袁野 盧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