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不保护全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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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微信里有个同龄宝宝的同城辣妈群,很多全职妈妈。偶尔翻看聊天记录,看到很多全职妈妈抱怨,中心思想就是社会和法律对全职妈妈不公平。


我的微信里还有一个作者群,里面也有很多全职在家都妈妈,她们没空抱怨,因为每天除了带孩子就是阅读和写文。有限的时间里偶尔探讨写作、读书和运营。


当然,我并不想批判或者宣传某种生活方式,毕竟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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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还是想说说,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保护全职妈妈?


理论上婚后夫妻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婚姻中有经济实力的人才更有主动权。毕竟生产力才是命脉。


女孩谈恋爱时,都希望遇到一位既会赚钱又对自己百依百顺的男人。但是从达尔文进化论来看,这其实是相互矛盾的,一个生态链条上的弱者想控制强者,这可能吗?


中学的世界历史告诉我们,英国女性照顾家庭几千年都还是男人的附庸,但自从工业革命女性进入工厂工作几年后,就争取到了选举权。这又说明了什么?


女性具有生理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价值。生理价值包括外貌、性、生育能力等,社会价值包括学历、工作能力。如果女性社会价值没有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那么女性在婚姻中会越来越沦为男性附庸。


为什么法律不保护全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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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新闻联播里人民大会堂的会议,看着那些参会人员。我会想,如果哪天里面坐着开会的女性和男性能够平分秋色的时候,或许才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时候。


很多女性朋友,连同床共枕的丈夫都未必认可你的价值,更何况是那帮与你毫不相干的决策者呢?他们能够施舍多少权利给我们,即使施舍了权利,我们中又有多少人有能力去握住这些权利?


知乎有大量类似“有个很酷的妈妈是什么体验?”“有个优秀的妈妈是什么体验?”的问题。


我看过回答,总结就是,“我妈是教授,还会自己业余种地。”“80年代,我妈一个人去伊拉克做生意。”“我妈是x大的工程师,曾经参与建设了XXX”“我妈从一个村子考出来,工作努力,后上了xxx”


唯独没有一个回答是:“我妈是个全职太太。”


倒是见过不少回答和评论是这么说的,“好羡慕你们有这么优秀的妈妈,我妈妈就是个家庭主妇。”


为什么法律不保护全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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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全职妈妈是弱势群体,但我们要知道,我们国家的弱势群体太多,农民工、儿童、老人、残障人士,是不是弱势。我们国家的发展还没达到能够关注到这些犄角旮旯的程度。中国人口太多,不缺妈妈,缺的是劳动人口,法律只保护社会劳动者,法律只保护劳动成果。


中国重男轻女的思想在近几十年才得到改善,这得益于女性平均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就业率的提高。


试想一下,如果作为父母,将来指望子女养老。而女儿婚后没有参与社会工作,一直全职在家,那是不是意味着女孩能否履行对父母的养老义务,全看女婿的脸色?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人愿意生女儿。只有女性参与就业,父母的老年权益才能有保障。


所以,新婚姻法不是不保护全职妈妈,而是鼓励女性走出家庭参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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