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进一步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浓厚氛围。

潞州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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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根据区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安排,4月28日上午,潞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八一广场联合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副市长张和平、市人社局局长王宇、副区长侯敏、区人社局局长徐卫国等领导参加活动。

潞州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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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工作人员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有关《条例》政策宣传。宣传重点对农民工应该如何讨薪进行了讲解,农民工讨薪难,难在于农民工往往缺乏充分的证据,同时又不知道如何依法进行维权。针对以上两点,工作人员向现场详细讲解,用人单位在不能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作为农民工一定要让用人单位出具工资欠条,欠条写得越详细越有利;农民工依法讨薪,可以通过人民调解,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起诉等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此次活动现场解答25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普法宣传袋2200余份。

潞州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


通过本次现场互动、答疑解惑方式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条例知晓度,也对普法工作开展引向深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助力条例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供稿单位:潞州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供稿人: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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