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 昆明15-20个

央广网昆明4月29日消息(记者陈鸿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意见指出要在省会昆明市打造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州、市打造3—5个夜间经济集聚区,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夜间经济消费需求。主要通过打造夜间经济地标、升级夜间经济商圈、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三个方面实现这一目标。

强调要加强规划引领,重点围绕夜间游客集中、市民活动集聚、创业创新活跃、对市民生活没有明显影响的区域编制规划,重点区域、重点街区、重点项目纳入州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

意见指出要丰富消费业态,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产品供给,除了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外,在在老城区、历史街区、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区域,加快引入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商业性画廊、非遗文创展示等各类夜间配套设施,促进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驻场秀、实景演出、街头艺术表演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的健康发展。

意见同时指出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24小时健身房,在公园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支持有条件的州、市加强重大体育赛事引进,鼓励举办电子竞技体育赛事。

另外,云南省鼓励餐饮、零售等商业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夜间购物节”等夜间促销活动。鼓励夜间经济街区和商家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鼓励商家线上设立夜间经济专区、打造夜间经济品牌、开展夜间经济直播等与线下夜间经济活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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