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区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发挥“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的震慑作用,以案明纪法、促整改,护航脱贫攻坚,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李营子行政村原支部书记蒋某某违规骗取低保金问题。2009年,蒋某某利用担任产业集聚区李营子行政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私自为其本人及其家属办理3人低保。自2009年7月至2015年3月,累计骗领低保金16530元。2020年5月,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淮阳区产业集聚区李营子行政村原村主任李某某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李某某利用担任李营子行政村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为村民牛某凤、李某旺、李某民等5人办理低保、危房改造等事项过程中,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1100元。2020年5月,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淮阳区临蔡镇岳桥行政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套取“到户增收”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7月,淮阳区临蔡镇岳桥行政村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协助区、镇扶贫办对该村“到户增收”养羊项目申报户进行拍照验收时,弄虚作假,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未养羊户刘某启、刘某广、刘某良三户进行申报验收,套取“到户增收”项目资金共计12000元。2020年5月,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淮阳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股副股长袁某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6月,淮阳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规划股副股长袁某在为李集行政村11户群众办理危房改造项目期间,以“拍照费”的名义,违规向以上11户群众每户收取现金200元,共计2200元。2020年5月,袁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退回群众。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是在民生资金申报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贪占蝇头小利;有的是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套取项目资金;有的是巧立名目,向群众违规收取费用;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成色质量,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尽心尽责、清廉自守。区纪委将持续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升“惩”的力度、浓厚“严”的氛围,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震慑常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中共周口市淮阳区纪委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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