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行政處罰仍屢教不改? 礦產資源不是你想採就能採!

因未經批准擅自採礦,張某某已被行政處罰兩次,但他仍舊不知悔改,放任同夥繼續非法採礦,而這次,他面臨的是更為嚴厲的刑法處罰!


兩次行政處罰仍屢教不改? 礦產資源不是你想採就能採!

(圖片來源於網絡 與本案無關)

【案情回顧】

2016至2017年間,張某某在未實際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對外以清理廢渣、廢料為名,夥同郝某某在平度市田莊鎮某鐵礦範圍內擅自採礦。張某某負責簽署協議並協商採挖範圍內涉及的土地、礦井等的費用問題,郝某某出資上述費用並僱請挖掘機、礦車等機械設備非法採礦,後採用直接銷售或運到選廠加工再銷售的方式獲利。2016年5月4日、2016年8月23日,張某某因未經批准擅自採礦先後兩次受到國土資源部門行政處罰,被責令其停止非法採礦行為,並罰款人民幣3000元和20000元。然而,被利益衝昏頭腦的張某某沒有把行政處罰放在心上,也未採取措施制止同夥郝某某繼續非法採礦。

無視國家法律必然要承擔相應的後果。2018年11月,張某某、郝某某均因涉嫌非法採礦罪被刑事拘留。經鑑定, 2016至2017年間,兩名被告人非法開挖礦石量達到6.46071萬立方米,共價值人民幣38.76426萬元。近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非法採礦罪對被告人張某某、郝某某依法提起公訴。兩人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兩次行政處罰仍屢教不改? 礦產資源不是你想採就能採!

(圖片來源於網絡 與本案無關)

【法條鏈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非法採礦行為不僅會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而且會給地質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情節嚴重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要堅決抵制非法採礦行為,發現該行為要及時舉報,以共同的力量守護好家鄉的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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