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书,认真做事

以文化人,以文化检


认真读书,认真做事

海伦市人民检察院历来重视文化建设,精心建设文化长廊,内含古风诗词板、书画作品,营造文墨氛围;建立图书阅览室,藏书千余本,供干警阅读;开展各类读书、征文活动,提升文化底蕴;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每月荐书”专栏,为广大读者推荐法律书籍,增强普法效果。

不忘初心,以文化人

认真读书,认真做事

认真读书,认真做事

文以载道,以文化检

值此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向您推荐《海伦检察志》。该书历经一年时间,于2017年12月编撰完成。详实记录了从1929年至今,海伦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内部职能设置及工作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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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节选

民国十八年(1929年),海伦县建立了地方检察处。设首席检察官1人,检察官2人,候补检察官1人,主任书记官1人,检察吏2人,雇员2人,法警1人,记录书记官2人,庶务会计书记官1人,收发保管书记官1人,杂役1人。其职权是:1、刑事依照诉讼法规及其它法令之规定,实行搜查、处分、提起公诉、实行公诉、监察判决的执行。2、民事及其它事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及其它法令之规定,为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实行特定事宜。

1950年9月1日,经上级批准建立了海伦县人民检察署。党政归县委领导,业务隶属于绥化地区检察分署领导,检察署检察长由公安局局长兼任,编制为3人,无内设机构,两名检察员进行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公安局内。建署初期,由于法律不完备,人力不足,机构不健全,又缺乏实践经验,当时的检察工作没有全面开展。只是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地方检察署通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需要与公安、审判机关协同,配合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等中心工作,参加了“镇反”、“三反”、“五反”运动。

检察志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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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检察志》内容丰富,资料搜集全面,参考价值和历史意义深远,内含许多珍贵的历史照片和文字记录。一经面世,引起了极高的评价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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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其教育意义和分享撰写经验,特拍摄了教学纪录片《怎样编撰史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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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一本书

世界读书日,我们倡导认真读书,认真做事,认真搞好检察事业。今天我们在读书、我们在阅卷。

认真读书,认真做事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宏伟在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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