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評”或有變!每學期參加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深圳“綜評”或有變!每學期參加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此前飽受關注的

“深圳初中生綜評”

在近日,有了最新動態

4月29日,深圳市教育局公佈最新的《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基本指標評價標準(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5月8日前通過多種方式反饋意見。

此次的徵求意見稿,增加了評價方式和評價標準,明確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深圳“綜評”或有變!每學期參加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明確25個觀測點責任人

據瞭解,深圳市教育局於2019年12月10日啟動了《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的修訂工作,先後5次召開人大代表、家長代表、專家學者、校長教師代表座談會聽取意見,形成《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於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於2020年1月15日公開意見採納情況。

此次最新的徵求意見稿,就是在此前的試行方案基礎上做出的調整。此次的徵求意見稿,指標評價標準表各項內容細分為一級指標、重要觀測點、評價方式、評價標準、責任部門、責任人。

對比此前深圳市教育局發佈的《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可以發現,此次公佈的徵求意見稿替換了二級指標、指標內涵、是否達標,改為了評價方式、評價標準、責任部門、責任人四項內容,讓評價的具體執行更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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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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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

值得注意的是,家長爭論較多的25個觀測點責任部門、責任人此次得到明確。責任人多為班主任及各學科任課教師。這也回答了此前眾多家長及專家提出的“操作性不強”、“家長承擔了太多工作量”的問題。

最新的徵求意見稿中特別標註,“評價標準”欄有兩項及以上標準的,

除特別註明外,均為其中有一項不達標,那麼該觀測點不達標。指標評價標準表格中的“出勤率”均為除去病假、事假等正常請假之外的統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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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參加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在最新的徵求意見稿中,觀測點5為“積極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評價方式為查閱學生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臺帳記錄;評價標準為具有志願服務意識,走出學校,量力而行,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公益性活動,每學期,參加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責任部門為學生處;責任人為班主任。

深圳“綜評”或有變!每學期參加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

此前,有家長建議將“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修改為“五個學期累計40小時,每學期可以結轉”或“積極參加校內外公益活動,合計8小時”,或減少時長。

1月15日公開意見採納情況時,深圳市教育局公佈該意見不被採納的原因是,根據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學生參加公益性活動有助於學生全面發展,結合深圳“志願者之城”建設,設置每學期8個小時,連續5個學期達標,目的是為了激勵學校正常開展校內外公益性活動,激勵學生持續參加相關活動,也防止臨時突擊等形式主義做法。

此前

深圳“綜評”意見徵集

明確不取消與中考掛鉤

今年1月,深圳市教育局就此前發佈的《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修訂徵求意見稿)》公佈了意見徵集情況。

深圳市教育局稱,已組織專家學者認真研究相關建議,並給出採納與否的意見。記者注意到,其中對多項針對綜評方案提出的建議進行了採納,而對“取消綜評與中考掛鉤”及“取消綜評”採取了“不採納”,並說明相關理由。

理由為——

《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是國家教育政策的要求。

同時,《方案(試行)》規定,綜合素質評價達標學生可以參加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綜合素質不達標的學生,不能報考廣東省一級學校。

全市共有88所普通高中學校,其中,廣東省一級學校57所。

內容來源: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

深圳大件事

編輯:鄭蔚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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