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五一”假期的第一天
从早上开始
全省路网流量迅猛抬升
长张、长芷等高速公路车流量大
湖南高速警察一直在
疏堵保序
打击违法
服务群众
回到家之后
很多人都开始享受假期
有的驾驶人可能开始放松警惕
明明要开车
却和亲友吃饭时喝了酒
胡椒蜀黍可不会放松
为加强夜间管控力度,遏制夜间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湖南高速警察白天全力以赴疏堵保畅,夜间大力开展全国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
5月1日,湖南高速警察共查处 酒驾 67起,醉驾12起。
这不,
胡椒蜀黍就碰到了一位驾驶人
在家里和亲戚喝了酒
又抱有侥幸心理
老婆劝他不要开车
他也不听
结果就……
5月1日晚22时许,黄某因酒驾在怀化绕城高速杨村收费站被怀化支队鹤城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民警对黄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正在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教育时,同行的妻子突然说“我怎么那么高兴啊!”“通过这次,他肯定能永远长记性了”
看到老公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老婆终于露出了笑容
为进一步警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减少各类交通违法、预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今天
我们曝光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
部分被查处的
酒驾 醉驾案例
长沙:酒驾男子遇检找借口 称“老婆要给孩子换尿不湿”
5月1日23时许,长沙支队水渡河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星沙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老婆要换尿不湿,我帮她开一会。”郭某称是快下高速时,妻子因为要给小孩换尿不湿,便和自己换座,让自己到驾驶位行驶。经民警核实询问,湘A631NN小车驾驶人最终承认一直是自己在驾驶车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郭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5mg/100ml,民警依法对郭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5月1日21时,长沙支队道林大队民警在长潭西高速学士收费站查获湘AS8C84驾驶人张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9.2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株洲:1天查处酒驾17起 另有涉嫌醉驾6起
5月1日20时,株洲支队天元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株洲西收费站对湘CBZ681牌照的小车进行检查时,闻到明显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旷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5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带旷某至医院采血送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日22时,株洲支队攸县大队民警在武深高速攸县东收费站对一辆湘B5FB00牌照的小车进行检查时,闻到浓烈的酒精味道。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06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带刘某至医院采血送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岳阳:10分钟连查两起酒驾 货车驾驶人竟也喝酒
5月1日21点55分,岳阳支队岳阳南大队民警在岳阳东收费站查获湘AY96V6驾驶人李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33mg/100ml。民警依法对李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5月1日22时许,岳阳支队岳阳楼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君山收费站执勤时,对牌号为湘FQC910的小车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瞿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4mg/100ml。民警依法对瞿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23时05分,民警对湘FF4215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人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姜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0mg/100ml。民警依法对李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常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证记满12分并暂扣
5月1日20时10分,常德支队武陵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东往西949km处开展夜查行动时,对一辆号牌为湘J0272B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梁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梁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21时15分,民警对湘AK18F0驾驶人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75mg/100ml,属饮酒驾驶。民警依法对杨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
希望驾驶人引以为戒
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
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心存侥幸、不酒后开车
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
勿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红线
酒驾、醉驾后果的严重性你可知道?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珍爱生命、酒后禁驾,共创文明、共享平安。
同时,湖南高速警察还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对:
客车:超员、上下客、疲劳驾驶、凌晨2-5时违规运行、违规载货、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和观看电视等;
危运车:违反限时禁行规定、未悬挂警示标志、疲劳驾驶;
其他:高速公路无证驾驶、套牌、酒驾、毒驾、疲劳驾驶、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面包车超员、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高速公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湖南高速警察
“线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奖励100-500元/起。举报流程
1.关注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
2.进行实名认证
3.点击违法举报菜单栏
4.选择“线索举报”
5.选择违法类型,上传违法图片、视频
湖南高速警察
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司乘朋友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守规则除隐患 治顽瘴去痼疾
安全文明出行 共建平安湖南
案例:长沙、株洲、岳阳、常德、怀化支队
【来源:湖南高速警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