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清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條 盲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十六條 視力殘疾人攜帶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服務。
雖然越來越多的相關法律條例允許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但是它們依舊會受到不理解和拒絕。
成為導盲犬的首要條件:
安靜型,具有平和心態
可以帶領盲人安全地走路
對路人干擾不予理睬,不對路人進行攻擊
習慣頸圈、導盲牽引帶和其他配件約束
懂得“來”“前進”“停止”等口令
遇到障礙和彎道引導主人以免發生危險
導盲犬絕大多數具有優良血統
從沒有攻擊過人類的遺傳歷史
它們記憶力通過訓練會非常強
工作時精力集中於聽從主人命令
不為外界事物所打擾分心
導盲犬的培訓過程長達18個月
從兩個月時便開始系統性的學習
繁雜的訓練、被壓抑的天性
它們犧牲快樂換取盲人希望
當你遇到正在工作的導盲犬時
切記不要與它說話分散其注意力
不要以食物逗引更不要隨意撫摸
也不要拒絕它們的陪同進入
請多多給予它們應得的理解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