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拒不隔離的外國人視情況可遣送出境

4月16日上午,廣州市新聞發佈會上,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介紹,廣州加強對外籍人士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處置力度:


①對拒不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新冠肺炎調查、拒不提供健康信息、拒不透露行蹤的外國人,首先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仍不配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傳喚或者強制帶離,進入行政案件辦理程序。


②對業主拒不申報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依照法律,予以處罰。


需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治療措施,當事人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協助衛健部門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視情況依法採取宣佈作廢、註銷簽證、限期出境、遣送出境等處理措施。


廣州:拒不隔離的外國人視情況可遣送出境


來源:人民日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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