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生有所养,老有所依”,明孝道思想下养老体系的健全

文:杨先生说历史

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孝道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百善孝为先,而养老就是孝道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在古代,儿女如果对自己的父母不孝,在父母老年之后不履行赡养的义务,不止会引起社会舆论方面的谴责,在邻里街坊中臭名远扬,还会违反当时的一些法律法规,受到官方的问责。而仅仅是养老,也不足够彰显孝道。

社会保障:“生有所养,老有所依”,明孝道思想下养老体系的健全

《论语》中,孔子与弟子关于“孝道”的对话中提到: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孔子的看法,如果仅仅对父母赡养而不尊敬,那么就跟养犬马有什么区别?所以对老人的赡养,除了养,还要敬。在明朝,朱元璋大力推行,以孝治天下。所以养老在明朝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朱元璋大力推行养老制度,并将其细,划分为官员养老制度、平民养老制度、社会养老制度,并且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约束。

一、在明朝,对于养老制度的规定十分的详细,不同的身份都有其对应的养老规定。明代通过详细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它能确保社会各阶层的老人都达到老有所依

养老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历朝历代,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上,都对养老有着一定的要求和规定。

《礼记•王制》中有记载:

“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

这里讲的就是对老人的尊重,连饮食方面都不能有任何懈怠。在明代,对老人的赡养制度划分及其详细,按照不同人的身份地位,细化了养老的规章制度。

  • 官员养老制度

官员的养老制度,包含了官员赡养父母,以及官员自身的养老制度规定。因为中国自汉代以来,就有着避嫌的说法,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原籍为官。而一般是由官员独自上路,老人就被遗留在家。

社会保障:“生有所养,老有所依”,明孝道思想下养老体系的健全

官员无法承欢膝下,尽到孝道。所以明朝规定,官员父母如果到了70岁,就可以接到官员的任职地去养老。而官员本身如果到了70,就可以退休。退休之后,官职会得到一定的升迁,并且给与非常丰厚的待遇和钱财与土地等,作为养老保障。

  • 平民养老制度

平民养老主要是由政府给与一定的物质补贴。不同年龄的老人可以领取相应的物质补助,这里一般都是生活必需品,如米、酒、肉、帛等。同时养老还与当时的徭役制度结合。

年满60岁的老人将不用再服徭役,而老年人如果达到70岁以上,往往就会行动不便,这时候如果身边没有子女照顾将十分凄凉。所以政府可以免除70岁老人一个儿子的徭役,让儿子留在老人身边,赡养老人,减轻家庭负担。

  • 孤老养老制度

没有子女的老人,没有家庭可以赡养。明朝政府建立了一些养老院,可以收留这些无子女的老人集中养老。这些养老院由地方政府集资,就近收留就近养老。要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和死后的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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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没有子女但是有亲戚,就要由亲人负责老人的赡养,如果亲戚不肯收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没有亲戚,老人就由邻居赡养,政府会给赡养人一定的经济补贴。

政府还鼓励社会上一些侠义之士,主动收留孤寡老人并且对他们进行赡养。国家也会给这些人一定的财政补贴,奖励他们对老人的义举。

二、明代的养老政策,不仅仅是单纯的政府行为,而是鼓励更多的民间主体介入到养老中。将养老化整为零,分散均摊,营造全社会集体养老,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

在明代社会,尊老风气十分盛行。由于政府的态度与指导,强制规定了社会不同阶层的养老制度,让养老变成了必须履行的责任。同时,政府也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提升了老年人在社会的地位,让人们自觉自发的尊敬老年人。

万历年间的《明会典》中记载:

“其应天、凤阳二府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里士;九十以上,赐爵社士,借与县官平礼,并免差杂,正官岁一存问,著为令。”

这里说的就是家境富庶的年龄在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就会被赐予十分高的社会地位,与县官的礼遇完全一样,这样的礼遇,让老人在民间能得到更大的尊重。而虽有差役都免除,还命令地方官每年必须去上门慰问。这条政策,就是为了提高老年人在民间的威望。初时只在应天府与凤阳府实行,后来普及到全国,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

这条规定与上文的诸多奖励制度,可以看出,明代的养老政策,是根据不同阶级身份的特点而制定的。贫苦人家的老人,更关注的是获得实际的利益好处,比如粮食、肉、酒、布帛等。对于这些老人,政府会根据年龄不同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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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富庶人家的老人并不看重这些实物,所以政府让他们获得社会地位的提高,让他们有等同于县官的礼遇,从而获得全社会的尊重。给老人他们最需要也是最关注的支持,可见明代的养老制度是十分灵活的。通过提高老年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能鼓励更多的人主动自发的赡养老人,从心底里尊敬老人。

养老不能只靠政府,明代的政策,鼓励民间的一些主体参与到养老中来,将养老化整为零。其一,是借由血亲氏族之间的关系,进行宗族养老。宗族在民间的地位一直十分的高,古代的宗族一般有着自己的收益,自己的祠堂和族规。政府通过立法,规定了这些宗族对赡养老人方面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由宗族对本族的老人集中养老,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做法。另一个,就是鼓励民间慈善机构介入到养老当中。这些民间慈善人员,没有对老人的直接抚养义务,所以政府依靠物质刺激和鼓励,让这些民间机构能够承担一部分养老的责任,减轻社会负担。

三、明代养老制度相对于之前历代的养老制度,可谓集大成者。它具有完善的法律支持和社会保障,不止对当时的社会养老提供了指导,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代的养老制度之所以推行的十分彻底,很大一部分在于这种制度的制定本身就是立足于老年人,将老年人细化分类,依照不同的类型,制定不同的法律规定,可以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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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朝按照年龄,对老年人划分一个阶段。每十年为一个阶段,不同年龄的人,有不同的待遇和奖励,社会给与的关注也不同。根据不同年龄的老人不同对待,这种先进的养老思维,比现代的养老甚至还要先进,更为人性化。

明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吕坤曾经主张:

“赈贫分甚次,老疾分有无侍养。”

这里提出的,就是分层次分情况,去规范老人的养老制度。有人伺养的老人与无人伺养的老人区别对待,贫穷与富有区别对待。这种先进的养老思想,对后世的影响也非常大,给我们如今的养老制度也提供了很多参考。

明代的养老制度,规定了地方政府在养老中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地方政府,除了地方官员需要按时探望年纪大的老人以外,还要监督群众养老的实施,并且按照规定兴建养老院。

明代将对老人的赡养列入了对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当中,官员们必须重视起来,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如果地方官员有漏报少报的情况,各级官员都会受到严厉的制裁,这种规定给地方官员很大的压力,让他们从根本上重视养老制度的贯彻与实施。

社会保障:“生有所养,老有所依”,明孝道思想下养老体系的健全

明代的养老制度,还主张发扬社会力量,分散政府压力。发动社会慈善人士、老人的亲戚、邻居、宗族等一切可以调用的力量,去协同完成老人的赡养。通过政府的一系列奖惩措施,还有社会的广泛监督,以及律法的强制规定,让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相结合,更为立体的贯彻了明代的养老制度。

结语

明代的养老制度,以其完善的体系、多样的形式、细化的分类、严格的奖惩方针,给当时的老年人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同时对提升社会风气也有着很积极的作用。明代的养老制度的不断推进,老年人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渐提升,人们从思想根本上自发的养老,自律的动力要远比政府强迫更有效。

所以这套完备的养老制度,对于稳定当时的社会关系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直接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所以明代的生产力发展有如此大的飞跃和进步,与其具有这种良好的养老制度也有很大关系。这种养老制度的思路是十分先进的,就算在当代,也依然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参考历史文献:

《大明律》

《明会典》

《礼记•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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