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市档案馆馆藏一份关于民国元年(1911年)至二十五年(1936年)中山县公私立慈善机构概况的档案可见,当时中山县9个区的慈善医疗机构共计54所,他们的主营业务或者说职能范围有所偏重,如赠医施药种痘的博爱善社;教授盲、跛、哑等残疾学生手艺的县立保残院;用西医方法接生婴儿的保育善社;收容了400多名孤儿、残废、孤寡老人、贫民、妇孺的县立救济院;除赠医施药外,还帮忙收殓尸骨、施棺安葬的方便善院等等。一个人由生至死的各个无力时期,大概就这样有所归依了吧。如此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机制,在今天看来或许不尽牢靠,不过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它依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今天我们所要介绍的
爱惠医院,便是其中一所,也是现在为中山人所熟知的中山市中医院悦来门诊部前身。历史:缘于善堂,广施救助
爱惠医院的发展历史,从志书的记述可知大概。据1923年修撰的《香山县志续志》记载,当时的爱惠医院在城西悦来街(现石岐悦来路),由萧阆潮、梁碧珊、陈凤修、杨琇珍等人创设,继起人有黄仙裴、王广昌、缪星帆等,清光绪庚子年(1900年)始名“爱惠善堂”,后改为“爱惠医院”。又据《中山市卫生志》记载,1948年的时候,爱惠医院扩建为“中山县平民医院”。
从馆藏相关档案可见,上世纪40年代初,与中山其它的各行各业一样,爱惠医院等慈善医疗机构也经历了沦陷期经营管理的“脱轨”。抗战胜利后,中山县政府成立了“中山县与善堂爱惠医院整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将爱惠医院与另一家慈善医疗机构“与善堂”一同进行战后的恢复整理工作。
爱惠医院所主营的慈善业务,现有的史料没有具体的记述,不过从其最初“善堂”的称谓看来,大概就是最常见的赠医施药了。另外,委员会编写的1946年至1949年5月份的征信录(可理解为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益款项收支情况的详细报告书),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民国末期爱惠医院的经营概况。其中,由1949年1~5月份“平民留医所(即爱惠医院)医生职员工役薪米数列”所见,医院有主任1人、干事3人、杂役5人、仵工(搬尸人)1人、殡仪馆主任1人、殡仪馆杂役1名、医生1人、护士1人,主任干事大概也是医护人员兼任吧,因为职工确实不多。出乎意料的是,原来爱惠医院还附设了殡仪馆,殡仪馆1949年5月的支出还有单独列表。另外,从1946年的进支发现,爱惠医院和与善堂还曾开设平民饭堂。可见医院规模虽不大,所做的慈善事业却比我们想见的还要宽泛些。
经营:资产不足,仰赖资助
民国时期,像爱惠善堂这类慈善医疗机构,是不能通过经营来实现自负盈亏的,总的来说,他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名下的资产所带来的收入,包括田铺租和购买的基金利息等;二是仰赖乡里的士绅和港澳华侨等善士的资助;三是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问诊费。爱惠善堂名下的资产收入状况,我们可以通过志书的记载和档案的留存了解个大概。《香山县志续志》提到,爱惠医院的资产收入“有悦来街堂地全间;并置新沙小托围田一顷,岁租约五百两;长塘街铺一间,岁租约一百两”。可以肯定的是,这是1923年修志前的资产状况。对比另一份馆藏档案《中山县与善堂爱惠医院整理委员会整理委员会移交接管财产契据会报清册》所罗列的1949年6月份的资产发现,虽25年过去了,但爱惠医院名下的资产变化不大,所幸还有增无减。原有的悦来街堂地(医院所在地)全间、围田一顷、太平路(旧称古庙街)瓦铺一间均在,另还增加了凤鸣路上基南侧的瓦铺1间、麦金茶亭义地1段,以及代曹赞卿保管的大浪网沙田91亩(保管也可以获得部分地租收入)。太平路的瓦铺租给了寿明长生店(即卖棺材的铺子),凤鸣路上基南侧的瓦铺租给了三盛杉店(大概是卖木杉的),均可获得可观的铺租收入。
不过,单靠名下资产收入,爱惠医院是不足以维持经营的,还需要依靠热心慈善人士的资助,“每年支出约银二千余两,仍赖邑中及省港各善士资助,以充善举”(《香山县志续志》)。前部分所述征信录,虽列明了民末几个年份的收支明细,但因为爱惠医院和与善堂合并管理的原因,两者的账目大部分列在一起,无法清晰了解爱惠医院单方面的收支情况,亦无法确知其所获资助数额。不过,从整体账目可知,爱惠医院和与善堂所获资助还是占了一部分的,资助者或捐助资金,或捐助药品,作用不言而喻。另外,从账目可见,经过战后多年的恢复整理,爱惠医院的经营似乎也渐渐步入了正轨。
据《中山市卫生志》记载,爱惠医院在新中国成立后曾改为公费医疗门诊部,1957年后重新组建,成为了中山市民所熟悉的市中医院悦来门诊部。经营至今,市中医院悦来门诊部继续传承践行着救死扶伤、弘扬国医的精神。
文 丨陈琳琳
编辑:陈琳琳
复审:王 健
终审:高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