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認同彩禮立法嗎?讓更多的單身男士有機會走上婚姻的殿堂?

開心大姐91


不是彩禮的事立法無用,有好多人出得起彩禮但娶不到老婆,有的人沒錢還有人嫁,說明是女人的擇偶標準變了,你說立法有用嗎?

我到認為影響年輕人結不起婚和不敢結婚,有幾點是主要願因是農村沒工作,有工作的地方買不起房,女孩因上學務工去了大城市,見了世面就不喜歡回農村過相夫教子的生活,在加上男多女少的現實只有拼實力!

重要的一點是離婚和出軌成了常態,有一種女人選則結婚但又不相信婚姻,所以會多要錢認為真的離了還不算太虧,還有一種自己有穩定的工作不缺錢,看的又開選則了單身,說到底是婚姻不在讓人嚮往!

說我自己是因為太理性所以找不到也不敢找男朋有,結婚更不敢想只要一有人離婚出軌,我就慶幸自己還沒找還沒結,也許太傳統長這麼大沒談過男朋友,上學時不想談怕影響學業,畢業後工作的圈子沒有合適的,主要還是怕結婚的同學有好多離了,有的還是青梅竹馬的那種,這些在我的心裡形成了陰影,恐懼佔據了全部我怕所有男性,就算走路都隨時警戒著離的很近的男生,我的包里長年有辣椒水還學過防暴術,閨蜜讓我去看心裡醫生說我是病,可我認為不是病是理性只相信自己不會騙人,但不敢保證別人不騙自已!

親朋好友好意介紹過好多男生,我都找各種理由拒絕了,也許背後不知怎麼說我,自己也很苦惱和糾結可又邁不過心裡的檻,我不需要彩禮也不用男生一定自己買房,只要求他一輩子不出軌愛家愛我,有擔當有責任,不會因有錢而變壞也不會因沒錢就不上進,不需要甜言蜜語只要懂我,可這些又能怎樣保證?法律管不了道德也不能約束,拿自己去賭明天代價有點大!

如果立法出軌判死刑我在考慮結婚吧,個人的理想婚姻是先談戀愛,門當戶對三觀興趣相投相愛,結婚結了不許以任何理由出軌離婚,是不是這條件比彩禮還難?


直言時請你笑一笑


我國自西周後,便形成了歷朝歷代沿襲下來“納釆、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的六禮婚姻習俗,彩禮是男女訂婚和結婚時候,贈送對方的錢和物,婚姻締結的女方家庭在收受彩禮後,也會有一定的財物隨女兒嫁至夫家,稱之為“嫁妝”,由此可見,彩禮本身含義是一種禮節和禮儀。伴隨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現代的彩禮也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汽車住房,更有甚者變禮節為索要,成為了斂財渠道,有的地區超過三、四十萬的天價彩禮亦不鮮見,造成一部分年輕人因彩禮問題而“婚不起”和“不敢婚”。婚嫁彩禮作為禮節和禮儀,可保留但不可過度,並非要用制度約束,關鍵是要全面推進婚俗改革,樹立正確婚姻觀,提高思想素質,摒棄陋習不攀比,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和適度的彩禮彩金。



松柏190822751


適者生存,哪方面都是優勝劣汰?不結婚又死不了,你自己不努力又懶散又邋遢還有資格讓陌生女人和你結婚?我見過畢業生兩個租房裸婚的,但凡有個優點現在都是孩爹了,遇事光想著坐享其成,就是國家零彩禮有什麼用,哪個女人法律規定必須和老光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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