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
肇事方逃逸
受害人家庭困难没钱治疗肇事机动车没有缴纳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
怎么办
别慌!
有一个机构
受害人家庭可以向其申请救助基金
说的就是——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快来了解一下吧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用于交通事故困难群体救助的社会专项基金。
▼
哪种情形可以
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在本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救助基金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对保障受害人的生命和健康具有深远意义。
▼
救助基金申请使用的基本步骤
救助基金申请使用的基本步骤:当事人或代理人申请后,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而后当事人或代理人准备相关资料交给基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垫付。
凡是在鹿泉区境内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或代理人均可按要求提出申请,经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审核后将按程序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区交警大队
编辑制作:吴迎雪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精彩鹿泉”
声明
凡本号原创作品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精彩鹿泉
微信号:jingcai-luquan
新闻热线:0311—82108281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