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話題:離婚後又同居為何,奉勸你一句,還是分開居住為好

離婚後又同居,又不復婚,為何?

因為他們之間的感情是又愛又恨呀?

為何?

從現實情況看有這樣三種情況:

第一、夫妻雙方“三觀”不合,成天打架吵鬧,盛怒之下雙方離婚。因為之前已經有了孩子,雙方在離婚之後都不希望孩子在單親家庭成長。夫妻怨恨的時候離婚,離婚後為了孩子共同承擔撫養責任而離婚不離家。

第二,因為夫妻一方投資失敗或者賭博虧空,以離婚來躲避債務。這樣的夫妻因為感情沒有破裂,只是為了躲避債務,因而離婚不離家。

第三、夫妻雖然離婚了,但是某一方沒有房子居住。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雙方雖然離婚了,畢竟還有多年的感情,允許離婚後的另一半暫居同一屋簷下,也是一種臨時的舉措。

可以說,夫妻雙方既然離婚,就應該分開居住,不可以同居。而離婚後的同居是不合法的,同居關係也不受法律保護。

離婚後又同居,除非再復婚,不然的話這樣的同居是不會長久的。

@頭條情感 @頭條本地通

情感話題:離婚後又同居為何,奉勸你一句,還是分開居住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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