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跟大家介绍一位历史人物,他被称为“包公”,不管案件是有多么的复杂,他总是可以通过一些小细节,一些小破绽而成功的使得案件浮出水面。而且无论对方是有多么狡猾,总是可以让他成功的找出事情的真相。他是一个明察秋毫的伟大人物,并且还有很多史书记载着他的精彩破案故事,在那个时候他的名气算是很大的,家喻户晓的状态。
话说,包拯当年就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时,曾受理过这样一个案件。报案者乃是一个名叫张小友的10岁小孩,因其在集市上了卖了一天炸糍粑,在回家的路上实在是太累了,便躺在了田野间的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可醒来后却发现卖来的那三十几枚铜钱不翼而飞,因担心回去之后父母责骂,便前来报案。
包拯听完此事,然后命人带着大石头和张小友上了公堂。端州城百姓听说包拯要审案了,纷纷前往观看。公堂之上,包拯一拍惊堂木,原告张小友和被告“大石头”纷纷上了堂。包拯先是让张小友重复了一遍案情,然后对着大石头说:“苦主张小友在你身上睡觉,醒来后铜钱丢失,定是你偷了。你认是不认?若不从实招来,休怪本府大刑伺候。”
等到用刑之后,包拯开口说道:这石头乃是嫌犯,可就是死不认罪,可是张小友的钱被偷总得有个解决办法。不如大家一人出一个铜板,帮助一下这可怜的孩子吧。众人听完后,也是极度认同,于是包拯便命人端出一个装满清水的大盆,让大家把钱扔进盆里就行。包大人在一旁微笑的看着,突然在一个汉子将钱币扔进去的时候,包拯大喊抓贼顺势将汉子拿下。
那汉子被扭住之后大声喊冤,众人疑惑。这时包拯说出了原因,原来这个汉子的铜板扔到水中之后,水上飘起了油花,那张小友正是将铜板放在糍粑篮子里,铜板定然会沾染油渍,而观这汉子衣着又并非屠猪贩肉之人,所以多半是偷钱的贼。果然经此一番分析,那汉子吓的面如土色,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承认是自己偷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