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隨著疫情風險降低,全國多地復工復產,路上的人多了,車多了,相比春節前,人們更加行色匆匆,彷彿在奮力追回因“隔離”而停頓的月餘時光。以往為了整治交通亂象,交警也採取了一些處理辦法,類似罰款等,眾所周知,效果並不明顯。近日閒看熱播劇《安家》,其中一段劇情是孫儷交通違章被交警處罰,其處罰方式不同於一般的罰款扣分,頗有新意。

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在劇中,孫儷(房似錦)因急著找房而逆行被交警發現,交警沒有罰款而是要求她把違章情況寫下來,併發朋友圈檢討錯誤,集滿50個贊才能放行。個人認為此法對於違章者思想上的衝擊明顯高於批評教育和小額罰款,對於情節輕微的,發朋友圈“認錯”後放行,是值得肯定的創新實踐。

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現實中,我國已有多地進行類似嘗試。例如在山西省晉城,公安交警部門推出“四選一”處罰套餐,即違法當事人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協助交警體驗式執勤半小時”、“抄寫交通安全常識”、“朋友圈曝光點贊”中選擇其一執行。

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在哈爾濱,2019年9月,全市各主要路口設立交警執法宣傳站,嚴厲整治行人闖紅燈、電動車亂行、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等,對違法者採取站崗指揮交通、唸誦法條、抄寫法規、發放宣傳單、罰款、扣留非機動車、發朋友圈等方式處罰。

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在深圳,騎電動自行車違法了,不好意思,除了正常的依法處置外,還要接受一種特殊宣傳教育,把自己的違法行為發在朋友圈,集夠10個贊才能放行。

孫儷在戲中的朋友圈,或引出治理交通亂象的新舉措

有人認為,發朋友圈的行為侵犯了個人尊嚴,並不是一種合理的懲罰手段。客觀審視這一做法,交警對於交通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屬於法律行政裁量權的範圍之內,屬於交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去決定用哪一種處罰的措施(警告或罰款)。在多個地方的實踐中,交警還給予了受罰者二選一或多選一的權利。

小編個人更傾向於深圳做法,除了正常的依法處置外,還要把自己的違法行為發在朋友圈集夠一定數量的贊,以加強“自律意識”。當前,個人“徵信”觀念普遍淡薄,欠賬不還的老賴、考試或學術作弊以及各種假貨、新冠肺炎感染者瞞報行程等等時常見諸各類媒體,面對風險和困難時出現的種種社會巨嬰也處處可見。是這樣一些人無德在前、違法在先,侵害了大多數人的權益,破壞了公平公正,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了“惡”就是傷害了“善”。對於這些,僅僅通過處罰並不能更深地觸動靈魂,仍然有人再犯,有人效仿,何況在實踐中,並非所有這類行為都能夠繩之以法。也許只闖了一秒紅燈,卻可能造成需要用一輩子去償還的後果,也可能將自己的生命快進幾十年。如此,闖紅燈是不是“惡”念?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希望大家不要把自己的人設貼上“騙子”之類的灰暗標籤,也希望個人徵信方面的立法和實踐不斷得到完善,更希望國人不僅行為陽光,心靈亦可照耀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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