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來源:付強 新法制報


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南昌市一市民

在2016年中籤了一套公租房

至今難以入住

原來

中籤人是南昌市東湖區人

但公租房產權則歸屬青山湖區

由於該公租房不具備入住條件

在誰來協調解決的問題上

兩個區有關部門互相認為

對方有責任有義務解決


專家稱,公租房是對困難戶低收入群體的政策關懷,目的是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久拖不決背離了江西建設“五型政府”的要求。


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難以入住的毛坯公租房


“恭喜你!中籤了一套二室一廳的公租房,過來辦手續吧……”2016年的一天,史九龍接到社區工作人員一個電話,不禁興奮地抱起兒子手舞足蹈。


史九龍是南昌市東湖區局居民,屬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且無房無固定職業,符合公租房申請資格。


史九龍回憶稱,2016年,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他先行與南昌市東湖區墩子塘房管所簽訂了《南昌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合同》,後又與南昌市青山湖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簽訂了《江西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並交納了1910元/年(月租金為159元)租金。


據東湖區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長劉麗回憶,之所以簽訂上述兩份合同,是因為東湖區沒有建設用地建公租房,就由南昌市統一調劑其他區域的房源,通過搖號供給東湖區的承租戶。當時,

史九龍中籤的是青山湖區的一套公租房,按照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然而,從2016年搖號中籤公租房至今,史九龍遲遲沒有入住該房,這到底是什麼原因?


4月9日,在史九龍的帶領下,新法制報記者來到位於青山湖區龍竹路的安東花園小區一探究竟。史九龍打開了19棟3單元402的房門,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毛坯房,室內空空如也。


“從拿到鑰匙到現在,我一直都沒住。”史九龍說,房子既沒通電,也沒通水,不符合入住條件。


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南昌一市民遭遇“奇葩事”


公租房裝修該由誰負責?


史九龍與東湖區墩子塘房管所簽訂的《南昌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合同》第五條明確規定:“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墩子塘房管所)在房屋經竣工驗收合格、具備入住條件後,向乙方(承租人史九龍)移交房屋鑰匙,給乙方辦理入住手續,完成房屋交付。”


史九龍稱,依據合同約定,4年來,他多次找到墩子塘房管所詢問解決辦法,但遲遲沒有下文。


為了證實史九龍的說法,新法制報記者陪同他再次來到墩子塘房管所。該所工作人員張靜回應稱,史九龍及其母親確實來該所反映過中籤的公租房無法入住的情況,關於此事,史九龍當初應該“先看房,籤合同,再交租金”,按照這個程序,如果房子不具備入住條件,應該拒絕收房,拒絕領鑰匙。


張靜進一步介紹稱,由於該公租房是青山湖區的房源,房子裡面什麼樣子該所並不知情。“我們只負責搖號分配和催繳房租,其他的事應該找青山湖區協調解決。”對於張靜的回覆,史九龍表示難以接受。


在青山湖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戎麗月解釋稱,該中心只負責協調青山湖的中籤戶,併兼管史九龍所在的安東花園小區的物業和保潔。由於史九龍是東湖區人,東湖區使(借)用了青山湖區的房子安置該區的中籤戶,有問題應該找東湖區。


“找戶口所在地,誰搖的號找誰,找我們(青山湖區)沒用。”戎麗月坦言,房子確實是毛坯房,要入住需要中籤戶掏錢裝修。


史九龍稱,裝修至少要花數萬元,這對於收入微薄的他來說,是一筆難以承受的開支。


毛坯房為何納入搖號房源?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該小區幾位中籤戶都表示,交房時,房內一無所有,他們都掏錢進行了裝修,有人至今還揹負著債務。


據記者瞭解,早在2011年3月31日,當時的南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了《關於制定全市廉租住房室內、室外裝飾標準的通知》(洪房保障辦[2011]13號)。2012年8月10日,江西省也實施了《江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試行)》,在保障性住房選址、配套、設計、安裝、裝修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以上規定都要求保障性住房地面貼防滑地磚,廚房配置操作檯,採用防火防水材料吊頂,整套住房的開關、插座和節能照明燈具須安裝到位等。


青山湖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回應稱,雖然安東花園的公租房是2010開始建設,是南昌市“洪房保障辦[2011]13號”出臺後竣工的。由於當時沒有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追加裝修,才導致公租房是毛坯房。


既然不符合基本裝修條件,為何在2016年還要納入公租房搖號房源?面對記者的追問,該工作人員稱搖號的事情“不清楚”。


劉麗則表示,由於公租房建設方是青山湖區,該局很難協調追加裝修的費用。


專家:機械式行政背離“五型政府”要求


行政法學專家、江西財經大學教授王柱國分析認為,既然史九龍是南昌市東湖區人,而且他與東湖區墩子塘房管所簽訂的《南昌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合同》第五條明確約定“具備入住條件後,向乙方(承租人史九龍)移交房屋鑰匙,給乙方辦理入住手續,完成房屋的交付”,那麼,雙方就形成了行政契約關係,該所有責任有義務對公租房是否具備入住條件進行審查、跟蹤及服務,主動對接青山湖區尋求解決之道。退一步講,即便無法出資裝修,也應該採取退房或者更換房源方式解決中籤戶的入住難題。


而從青山湖區而言,既然明知安東花園不符合江西省和南昌市保障性住房的相關要求,就應該主動上報上級部門,追加裝修費用。在沒有裝修之前,不應該納入搖號房源範圍。


王柱國還稱,公租房是政府花錢建設的保障房項目,是對低收入群體的政策關懷。如果說水電等基本生活保障都沒有,分了房住不進去,還要借錢裝修或者花錢租房,這不僅沒有給他們帶來福利保障,反而是加重了困難群眾的負擔,既浪費了政府資源,曲解了上層政府的好意,也降低了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與此同時,中籤公租房4年難入住,凸顯了個別基層政府部門機械式行政,也背離了“五型政府”的要求。


眼下,江西正在著力推進“五型政府”建設,明確提出要建設“擔當型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只有緊貼群眾需求,把工作做實做細,才能把好事做好、真正惠及廣大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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