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開始啦(26批)

2019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開始啦(26批)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9年(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9〕638號)的要求,依據《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現將2019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9年認定工作

(一)認定基本條件

1、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於1500萬元;

2、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於150人;

3、設備原值不低於2000萬元;

4、具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

(二)申報基本要求

1、企業主營業務應屬《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指導目錄範圍;

2、按照《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方法》(見發改辦高技〔2019〕638號文附件)打分,得分高於70分(包含70分)的企業技術中心。

(三)申報流程

1、符合“認定基本條件”和“申報基本要求”,並且有申報意向的企業提交《申報意向表》;

2、6月中下旬組織召開認定培訓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6月19日-7月12日完成認定申報,申報材料報送方式另行通知;

4、7月中旬確定上海市推薦名單。

(四)認定申報材料

1、《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

2、評價表及必要證明材料。

二、2019年評價工作

(一)評價對象

本市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及分中心(包括屬地央企),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獨立參與評價,有分中心的企業集團評價範圍不變。

(二)評價材料

開展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應當遞交如下材料:

1、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詳見《工作指南》附件3);

2、評價表及必要證明材料(詳見《工作指南》附件2);

3、享受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政策情況(詳見《工作指南》附件4)。

(三)材料報送要求

報送截止時間7月19日17:00,報送方式另行通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9年6月5日

鏈接:

1、《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19年(第26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9〕638號)http://gjss.ndrc.gov.cn/ghzc/201906/t20190604_938209.html

2、《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16年第34號令)http://www.ndrc.gov.cn/fzgggz/gjscys/zcfb/201603/t20160324_903443.html

3、《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試行)》(發改辦高技〔2016〕937號)http://www.ndrc.gov.cn/fzgggz/gjscys/zcfb/201604/t20160428_90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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