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未見施工 男子深夜回家單元門口掉進深水坑

  “10月28日晚上,我走到單元門口時,腳底打滑,掉進了坑裡。那個坑挺深,裡面全是水,我感覺腰、腿都痛,衣服褲子全溼透,手機也摔碎了。”家住乙烯的王先生,向大慶晚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10月29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出門未見施工 男子深夜回家單元門口掉進深水坑

  居民:在家門口掉進深水坑

  王先生說,10月28日18時許,他下班回家,走到6-9號樓1單元門口時,突然腳底打滑,整個人失去了平衡,掉進了一個坑裡。

  隨著叫聲,樓道的燈亮了,一看,門口出現了一個大坑。

  “我當時都蒙了,坑裡全是水,費了好大勁,才爬出來。渾身上下都是泥,衣服都溼透了,從超市買的東西散了一地。我還納悶呢,5時30分,我出門時,門口還好好的,為啥夜裡就多了個坑呢?”

  事情發生後,王先生撥打了報警電話,並對事發現場,進行了拍照。

  因為腰部、腿部疼痛難忍,腰部還有紅腫,當晚19時35分,王先生來到醫院檢查,醫生的診斷結果為腰背部外傷。

出門未見施工 男子深夜回家單元門口掉進深水坑

  質疑:施工處沒有任何警示

  王先生表示,這件事發生後,他仔細看了,現場沒有任何警示。

  單元門口,有一半左右的路面,被刨開,夜裡光線也不好,如果不仔細看,根本不知道有坑。

  王先生說:“我掉進坑後,報了警,民警也趕到了現場,對事發現場進行了瞭解,還幫著瞭解了施工方。10月29日上午,我找到施工方,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我也沒別的要求,就想讓他們帶我去檢查一下,我摔傷了,究竟該誰責任?我的損失該由誰承擔?”

  10月29日11時許,王先生回到家時發現,自家單元門前的大坑,已經被填平,附近停著一輛工程車。

  王先生告訴記者,自己去醫院看病,前後花了500多元錢,手機屏也摔碎了,還有受傷後的誤工費,自己這一摔,損失不少錢。

  施工方:不會推脫責任

  10月29日12時許,記者聯繫到了施工方的負責人張先生。

  張先生表示,6-9號樓前的坑,確實是他們挖的,是10月28日10時左右進行的施工。

  因為覺得施工完就回填,附近居民也都知道這件事兒,在施工現場就沒有設立相關的警示。

  張先生說:“施工出了問題,我們不推脫,既然受傷了,該看病看病,我們肯定管,但不能漫天要價,他張口就是一萬元,我們真不能掏,既然王先生已經報警,那就走法律途徑吧,需要我們承擔的,我們認。”

  針對索要一萬元一事,王先生說:“我當時去找他們,就是想看病,他們開始態度還挺好,後來換了幾個人,直接問我要多少錢,說活特別不好聽。我一生氣,說給一萬元錢私了,我當時說的是氣話。”

  律師:保留證據依法維權

  針對此事,彤心律師事務所韓忠義律師表示,摔傷的王先生,有權主張維權和賠償,但要合理維權,索要的賠償金額要有理有據。要保留好事發現場、醫院診斷等相關證據以及因受傷誤工的證明及損失金額。

  韓律師說,施工方在施工時,一定要嚴格按照施工的相關流程進行,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設置警戒線或擺放隔離墩,要對存在的隱患告知給居民。

  韓律師建議,此類糾紛,雙方可以進行調解,針對賠償數額進行協商。如和解不成,王先生可通過法律訴訟,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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