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交易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介绍与计算

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央产房交易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介绍与计算


一、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即已购公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二类经济适用住房。即该房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纳税人,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购买人。计税依据,一般为房屋建筑面积。

二、已购公房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

计算公式为:

(1) 成本价购买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格×1%=该套房屋建筑面积×15.6 元/建筑平米(城六区)。

(2) 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要将该房屋补成成本价再交易。

三、央产房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

(1)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会有不同住房面积标准,科级以下 60 平米,正副科级 70 平米,副处级 80 平米,正处级 90 平米,副司(局)级 105 平米,正司(局)级 120 平米。

(2) 如果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正司局级上浮 20 平米),浮动范围内补交:超标面积×1560 元/平米;超过浮动范围补交:超标面积×4000 元/平米。

(3) 以家庭为单位并以级别高的一方确定住房面积标准。例如王先生(副处级)名下央产房 85 平方

米,配偶李女士名下央产房 45 平方米,那么该家庭办理央产房上市时,以王先生级别确定住房面积标准,即 80 平米。

四、经济适用住房如何缴纳综合地价款

2008 年 4 月 11 日之前(含)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 5 年后交易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土地出让金:较高值(网签价,核定价)×10%。

2008 年 4 月 11 日之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 5 年后要交易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土地出让金:【较高值(网签价,核定价)-原购房价格】×70%。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间界定的依据为签署购房合同的时间,而不是缴税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时间。

五、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住房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是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土地出让金:较高值(网签价,核定价)×3%。

六、土地出让金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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