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俗话说: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从农村到城市找工作,第一件事就是要找落脚点。骗子们往往利用租房者时间迫切、疏于了解等心理,通过各种花样翻新的诈骗手法不劳而获。文中所提到的几个案例,也是及时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记者 曹波 特约记者 宁公宣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接连破获多起伪装房屋“中介”进行诈骗的案件。警方在此提醒,租房问题不可大意,尽量以实地验收为宜,交易时注意留心对方相关身份证明,切勿轻信他人,随意交易。

案例一:

“零接触”中介

结果是“不见面”诈骗

今年2月中旬以来,玄武分局梅园新村警务工作服务站陆续接到20余起有关租房被骗的报警,报警人都是在某租房信息网上看到相对低价的房源后私聊“中介”,通过支付宝或微信交付400至500元不等的押金以获取到“房东”电话。当报警人与所谓“房东”约定看房时间后,“房东”总是无故爽约。数次之后,当报警人联系“中介”讨要说法时,对方要么直接将报警人拉黑,要么长时间不回复信息,要么施加话术声称退款需要审核周期,直到最后与“房东”一起“人间蒸发”。

通过侦查,4月2日凌晨,警方兵分三路,在上海和南京玄武区、鼓楼区三地同时收网,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目前,七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租房者:睁大你的眼睛,小心上当

案例二:

伪造租房合同

上演“无实物”出租

不久前,建邺分局莲花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戴某称自己与一名倪姓男中介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每月租金3000元,需一次性付清12个月租金并交3000元押金。戴某共付给倪某3.9万元,付清租金后准备入住时,发现倪某并未将房屋租金交付给房屋房东,且倪某已无法联系,遂向警方求助。

警方经侦查,最终在江宁区将犯罪嫌疑人倪某抓获。经查,该处房屋房主将房子托管给一个姓陈的二房东,倪某和二房东陈某认识。倪某找人刻假章,伪造出一份假的租房合同和收据,并在小区门口打出“租房”广告。在戴某看到广告联系他后,倪某假称自己有转租权,用伪造的合同和戴某签约,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收取了戴某一年的房租。

案例三:

租客伪装中介

转让到期房屋一间

前不久,石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叫王某的女子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每个月租金3150元,押金也是3150元,石先生和对方约定时间简单看了下房子感觉没有问题后,就与对方签了一年时间,并通过支付宝转给对方一整年租金加押金,共40950元。

几个月后,男子毕某突然找上门来,说要收回这间房子,石先生顿时摸不着头脑。据毕某介绍,他是某租赁中介平台的业务员,石先生所住的这间房,就是他们平台之前租赁给一个叫王某的女子的。王某的租金只交到了当月,后面的租金迟迟未缴纳,毕某才登门收回房子。石先生知道后赶紧联系王某,但是对方始终不接听电话,无奈之下,石先生只好选择报警。

【警方提醒】

疫情催生了各行各业的“零接触”服务,各位要时刻保持警惕,任何线上交易行为请认准官方平台;租客要多留意“中介”或“房东”身份信息,谨慎验证相关房产证明与身份证明;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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