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畝產效益”評價改革,青島打算這樣幹

2021年底各區(市)基本完成評價改革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繼膠州試點“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後,青島全域如何推進備受關注。近日,青島就《關於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公開徵求意見。全市將建立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並據此實行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並創新企業管理和服務方式。

開展“畝產效益”評價改革旨在加快建立以質量和效益為導向的工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機制,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不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意見提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企業除外)評價以單位用地稅收、單位能耗銷售收入、單位汙染物排放銷售收入、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5項指標為主;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以單位用地稅收為主要指標。各區(市)可在此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在社會貢獻、技術創新、行業排名、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方面增設指標,並可設立加分或扣分項。同時,可對初創期企業、企業重大項目建設期等情況作出特殊規定。

評價後依據得分將企業分為4類。A類,優先發展類,主要是指符合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青島市“高端製造業+人工智能”攻勢重點方向,單位資源要素產出高,生產經營效益好,稅收貢獻大的企業;B類,支持發展類,主要是指對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強帶動支撐作用,單位資源要素產出較高,生產經營效益較好,稅收貢獻較大的企業;C類,提升發展類,主要是指單位資源要素產出一般,生產經營效益不高,稅收貢獻不多,需要進行倒逼提升的企業;D類,限制發展類,主要是指單位資源要素產出低,生產經營效益差,稅收貢獻少,需要重點整治的企業。

評價每年進行一次,按照正向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思路,對不同類別對企業實施水電氣價格、用地、用能和排放、產能利用、信貸等差別化政策。

依託畝產效益評價改革,青島將加快探索新項目投資建設相關制度改革。

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在深入推行“零增地”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方式改革的基礎上,加快實施更大範圍的投資項目承諾制,有關部門對企業投資項目聯合提出標準要求,企業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後,即可依法依規開展建設;項目竣工後進行驗收,達到承諾要求的投入使用,未達到的不得交付並採取相應措施。

探索“標準地”制度。區(市)在完成區域評估評價的基礎上,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建築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標準、畝均稅收等具體指標,納入土地出讓條件。企業競得土地後,區(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牽頭負責與其簽訂投資建設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法律文件,按照“誰提出、誰監管”的原則,項目建成投產後,依據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予以驗收。

根據意見,青島計劃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各區(市)評價改革工作。

(記者 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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