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青岛打算这样干

2021年底各区(市)基本完成评价改革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继胶州试点“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后,青岛全域如何推进备受关注。近日,青岛就《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全市将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并据此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并创新企业管理和服务方式。

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旨在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提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各区(市)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在社会贡献、技术创新、行业排名、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增设指标,并可设立加分或扣分项。同时,可对初创期企业、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等情况作出特殊规定。

评价后依据得分将企业分为4类。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青岛市“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攻势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按照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思路,对不同类别对企业实施水电气价格、用地、用能和排放、产能利用、信贷等差别化政策。

依托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青岛将加快探索新项目投资建设相关制度改革。

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在深入推行“零增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更大范围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联合提出标准要求,企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后进行验收,达到承诺要求的投入使用,未达到的不得交付并采取相应措施。

探索“标准地”制度。区(市)在完成区域评估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具体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企业竞得土地后,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牵头负责与其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法律文件,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项目建成投产后,依据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予以验收。

根据意见,青岛计划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各区(市)评价改革工作。

(记者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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