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權志高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訴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權志高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權志高(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權志高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權志高,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忻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權志高利用擔任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運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呂梁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權志高身為國家司法工作人員,收受他人賄賂,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訴,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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