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縣突出四項舉措提升調解仲裁效能

高臺縣針對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頻發的實際,堅持從“優化流程、規範建設、搭建平臺、創新方式”四項舉措持續發力,不斷提升調解仲裁效能。

優化辦案流程,提升辦理質量。規範案件辦理流程、環節和程序,對仲裁活動的接待諮詢、收件回執、案前調解、立案受理等環節進行監督,有效促進了仲裁工作“依法、公正、客觀”開展。堅持快立、快辦、快審、快結原則,引導勞資雙方依法建立和解除勞動關係,不斷提升了仲裁辦案質量。

規範隊伍建設,提升辦案水平。針對實際情況,充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人員力量,加大仲裁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仲裁員的理論知識和專業素質。同時,投入完善辦公設施,嚴格辦案工作流程,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切實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工作計劃及時落實、疑難問題及時研究、不足之處及時糾正,切實提升了案件辦理水平。

搭建溝通平臺,提升工作效能。加強與縣法院的溝通協調,就法律適用、疑難案件處理、裁與審等方面進行溝通、交流和有效銜接。加強與工商、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溝通,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對疑難雜症案件集體會診,分析仲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仲裁工作的困難和矛盾,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

創新辦案方式,提升調解成功率。加大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協商解決力度,落實調解仲裁多元化解機制,結合疫情期間開展調解仲裁工作,積極推廣“互聯網+調解”新模式,通過郵寄、電話、網絡等多種形式進行仲裁,簡化優化辦案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強化案件辦理服務意識,按照“調裁結合、以調為主”原則,妥善解決勞動人事爭議,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有效地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今年以來,共受理辦結勞動爭議仲裁案件10起,其中:調解6起,裁決4起,調解率達到60%,終局裁決率達到50%,疫情期間接受勞動者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諮詢200餘人(次)。 (高臺縣人社局 王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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