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拋曖昧聊天記錄內容勁爆互稱“親愛的”,認識時女孩1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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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河豚播報

4月11日,“被指性侵養女”的當事人鮑毓明通過一位中間人向媒體發出書面回應,並附帶數段手機錄頻。據澎湃新聞報道,這些錄屏記錄了從2016年至2017年兩年多時間,疑似與“養女”蘭兒(化名)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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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記錄中,“蘭兒”多次提到“親愛的”、“結婚”等內容親密內容,“蘭兒”還提到讓鮑毓明等她兩年,二人還約定去拍婚紗照。不過該聊天記錄真實性尚待確認。不過,並未回應兩人是否發生過性關係以及被指強迫蘭兒看“戀童癖視頻”一事。

4月12日上午,蘭兒表示,這兩天她都在積極配合警方做筆錄,尚未看到鮑毓明發布的詳細的聊天記錄。不管鮑毓明如何辯解,都無法改變性侵她的事實。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完成調查,儘快讓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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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兒還表示,她使用的QQ號是鮑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註冊的,他知道密碼,此前經常登錄蘭兒使用的QQ號,檢查聊天記錄等信息,不排除鮑毓明“自己跟自己對話”。

自“被指性侵養女”事件曝光以來,當事人鮑毓明和其姐姐多次作出回應,都否認其與蘭兒是養父女關係,鮑毓明姐姐稱,蘭兒和親生母親還曾去鮑家見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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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蘭兒的母親的說法,孩子從小磕磕碰碰一直不順,“聽人說要認個養父養母能沖沖這個災氣,也是因為迷信”。起初她在網上看到網友轉發的關於收養女寶寶的帖子,2015年9月,她和鮑毓明約定見面,談妥將女兒蘭兒“送養”給鮑毓明,鮑毓明以“養父”的身份帶走了蘭兒。

鮑毓明的書面回覆與小芳母親的說法並不一致。鮑毓明稱,2015年9月,蘭兒的母親看到了他發佈的收養孩子(男女不限)的帖子,便加了他的QQ。此後,鮑毓明通過QQ與孩子的母親溝通收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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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稱,他是在2015年10月在南京第一次見到蘭兒母女倆。那時,小芳的身高已接近1米7。“我和她媽說覺得這麼大了不好相處,她媽說那你就有空帶她出去玩或是到你家看看,試試能不能相處。我就帶蘭兒出去了兩三次,她很開心,也訴苦說自己從小被遺棄,親情是最大的遺憾,每次和我分手都哭著說‘叔叔我不想讓你走’,那時我真的很感動,也覺得應該幫幫她。”

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而鮑毓明與小芳的年齡差為29歲。但儘管這樣,蘭兒還是被送到了時年43歲、單身的鮑毓明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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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人民日報4月13日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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