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號起,浙江電動車施行新規,兩千三百萬車主從中受益

電動車是我們普通老百姓出行主流工具之一,相關數據顯示,我國的電動車保有量有將近3億,這麼多的車輛,管理自然是非常有必要,所以在2019年,電動車新國標出臺,新國標的出臺,是加大對電動車治理的推進,但是,在電動車新國標出臺之前生產的電動車,多數都不符合新國標標準,對於如此巨大的超標車保養量,怎麼過渡,是個大問題,近日,浙江的一則電動車各管理條例,為浙江的2300萬電動車車主帶來一個好消息。

浙江電動車過渡期延長一年

原先,浙江省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辦法規定,超標車使用期限為三年,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而浙江省內超標車保有量預計達2300多萬,如果全部報廢處理,對基層群眾而言將是一項不小的財產損失。


7月1號起,浙江電動車施行新規,兩千三百萬車主從中受益

但是,近日浙江省公佈電動車管理該最新條例,其中就市民普遍關心的超標車過渡期問題進行了調整,將超標車過渡期延長一年,2022年12月31日前可以上道路行駛。管理條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蘇過渡期也有利好消息


7月1號起,浙江電動車施行新規,兩千三百萬車主從中受益

江蘇省在浙江省之前就公佈過,關於電動車管理新規的問卷調查,將於5月底表決,其中也提到,電動車過渡期的問題,其中有將近過半的人支持把過渡期延長到2022年12月31日,還有32%的人選擇2023年12月31日。

電動車新國標後各省市過渡期一覽

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後,各城市給出了超標電動車明確的過渡期限,北京,杭州,鄭州,蘭州,天津,西安等大部分城市為3年,依據各城市實際情況的不同,部分城市給出了的5-7年超長過渡期,但是也有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僅1年的,比如寧德市。


7月1號起,浙江電動車施行新規,兩千三百萬車主從中受益

光陰似箭,3年的過渡期很快就要來到,當然有部分超標車已經可以報廢,但是肯定還有部分還可以騎行,此次兩大電動車產銷大省對超標車態度是非常友善的,那麼您所在城市對超標車是什麼措施呢?也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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