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男孩殺人案惹爭議:年齡成犯罪的“保護傘”?

2019年10月23日,大連沙河口區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一名13歲男孩將一名10歲女孩殺害。由於加害人蔡某某未滿14週歲,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加害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追究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判為收容教養。

大連男孩殺人案惹爭議:年齡成犯罪的“保護傘”?

圖一

此案判決一出就在網絡上引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這個結果對被害人不公平,法律沒有給予罪犯應有的懲罰。更有甚者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保護壞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就應該受到嚴重處罰,不能讓他們利用法律的漏洞降低犯罪的成本。

大連男孩殺人案惹爭議:年齡成犯罪的“保護傘”?

圖二

然而仔細研究發現,網友們針對的“對象”其實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其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初衷在與感化和教育,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青少年在充斥著各種混雜信息中不斷被催化成熟,14歲已經不適合作為一個劃分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了。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與時俱進 ,降低刑事責任追究年齡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大連男孩殺人案惹爭議:年齡成犯罪的“保護傘”?

圖三

2019年10月27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迎來修訂”被頂上熱搜。這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分組決議,不少委員和代表認為,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出現的新特點,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應該加大。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年齡提前、惡性事件較多趨勢,不能再讓有些家長和孩子鑽了未成年人犯罪處罰輕或不入刑的空子,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

大連男孩殺人案惹爭議:年齡成犯罪的“保護傘”?

圖四

回到大連男孩殺害10歲女孩的案件,我們就會發現,加害者家庭也是一個完全不分是非、“三觀不正”的家庭——蔡某某多次騷擾女性,甚至有些找到他的家中,蔡某某的父親蠻不講理,破口大罵將被騷擾者趕出家門;蔡某某的媽媽在發現兒子身上有大片血跡時,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而是清理現場洗刷罪名!這樣的行為,這樣的家庭氛圍,能培養出蔡某某這樣的小孩也是“情有可原”。

另外,由於近些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上升趨勢,此類案件也有不少,此次爆發全民熱議原因之一就是一個13歲的孩子把法律摸得透徹,對低成本犯罪有恃無恐!《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保護單純的弱者,而不應該是個手拿利刃的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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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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