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曝光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4月24日,眉山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別是:

1、眉山市彭山區原外事僑務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趙利萍違規使用公務油卡、公車私用等問題。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趙利萍多次公車私用。2016年7月後,趙利萍使用未上交的公務油卡給私車加油,共計1.98萬元。趙利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2、丹稜縣黨仲水庫管理處處長李域良違規收受紅包禮品等問題。2014年3月,李域良收受工程承建商李某所送現金0.3萬元,2015年春節前,李域良收受工程承建商黃某以拜年名義所送高檔菸酒。李域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3、眉山市東坡區尚義鎮黃廟村黨支部書記劉代文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9年9月,劉代文向東坡區尚義鎮紀委申報子女婚宴操辦事宜並申報了操辦桌數。2019年10月1日,宴席當天實際宴請桌數遠超過申報桌數,造成不良影響。此外,劉代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劉代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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