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人民检察院 开创办案新模式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

开创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新模式

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鉴于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应当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坚持办案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结合所受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模式,加强同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同时,充分应用远程提讯系统打通视频提讯通道,有效保证疫情期间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快办理案件和減少人员接触,我院对受理的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指定专门办案人员集中办理,提前同公安、法院做好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并对该类案件全部使用认罪认罚制度,启动速裁程序,精准量刑,同时借助新的远程提讯办案系统,实现检察官、法官与犯罪嫌疑人在“零接触”的前提下“面对面”交流,既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又解决了疫情期间的办案工作难题,有效保障疫情期间“司法公正”不缺席。

截至目前,我院已经集中移送起诉该类案件8件8人,已判决3件3人。我院创新办案模式,在充分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所有案件提前介入,快审快诉快判,有效的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交口检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