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構成犯罪,女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案例】2019年1月3日下午,吸毒人員杜1出資200元讓被告人孔1購買冰毒,購得0.5克冰毒後,孔1容留杜1在其位於淮南市大通區的家中共同吸食冰毒。2019年1月20日下午,吸毒人員杜1出資300元讓被告人孔1購買冰毒,購得0.5克冰毒後,孔1容留杜1在其位於淮南市大通區的家中共同吸食冰毒。2018年2月2日上午,被告人孔1容留杜1在其位於淮南市大通區的家中共同吸食冰毒。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孔1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容留他人吸毒構成犯罪,女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注意: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要求主觀上具有牟利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毒構成犯罪,女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量刑情節】

對於容留他人吸毒罪,應當區別以下三種不同的犯罪行為,分別予以從輕到重的處罰;對單純容留行為的,應當處以相對較輕的刑罰;對以牟利為目的的容留行為的,應當在法定刑幅內處以相對較重的刑罰;對以販賣毒品為目的的容留行為的,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從重處罰,並在此基礎上與販賣毒品罪進行數罪併罰。

容留他人吸毒構成犯罪,女子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追訴標準】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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